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2026年锦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代码:202621070119612471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07月06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和项目业绩


五、其他公示内容: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辽宁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补遗书编号;中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义县宜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s://ggzy.jz.gov.cn/)、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3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0416-3099021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416-2881806
电子邮件:LNjunyang@126.com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416-3880373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