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26年锦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一标段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

2026/07/08 7.2k 阅读 151 点赞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2026年锦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标线补划工程施工第一标段(招标代码:2026210701196124710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的招标评标工作于2026年07月06日在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地点)结束,经过评标委员会的推荐和招标人确认,现将中标候选人情况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质量标准、计划工期以及评标情况

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经理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总工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四、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资质和项目业绩

五、其他公示内容: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中普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电子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辽宁路通公路工程有限公司:电子保函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支出的保函财务费用支付凭证;沈阳三鑫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补遗书编号;中喆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所提供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义县宜通路桥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格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六、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www.lntb.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宁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In.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锦州市)(https://ggzy.jz.gov.cn/)、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七、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日期:2026年07月08日至2026年07月13日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或者应当收到答复之日起 10 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八、提出异议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锦州市交通运输保障中心

地址:锦州市古塔区人民街5段14号

联系人:裴女士

联系电话:0416-3099021

招标代理机构: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锦州市太和区五金机电城17-17

联系人:姜女士

电话:0416-2881806

电子邮件:LNjunyang@126.com

九、提出投诉咨询方式

咨询单位: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联系人:牛先生

联系电话:0416-3880373

辽宁君阳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