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公布锦州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的公告

2025/05/30 2.7k 阅读 223 点赞

为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规范、保障和监督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辽宁省行政执法条例》《辽宁省行政执法监督规定》,经相关单位申报,市司法局审核,报请市政府批准同意,现将锦州市市级行政执法主体名单予以公布。

一、市级职权执法的行政机关(29个)

1、锦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锦州市教育局

3、锦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锦州市民族和宗教事务局

5、锦州市公安局

6、锦州市司法局

7、锦州市民政局

8、锦州市财政局

9、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0、锦州市自然资源局

11、锦州市生态环境局

12、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3、锦州市交通运输局

14、锦州市水利局

15、锦州市农业农村局

16、锦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17、锦州市商务局

18、锦州市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局

19、锦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锦州市应急管理局

21、锦州市审计局

22、锦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3、锦州市统计局

24、锦州市医疗保障局

25、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

26、锦州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7、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28、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

29、锦州市烟草专卖局

二、市级法律、法规授权执法的机构(8个)

1、锦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锦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3、锦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4、锦州市档案局

5、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6、锦州市气象局

7、锦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8、国家税务总局锦州市税务局稽查局

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市司法局重新确认行政执法主体资格。

锦州市司法局

2025年5月30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