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周宏伟:
大家上午好!《锦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锦州市森林防火条例》《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下面,我就“两条例一决定”的有关情况作以介绍。
首先介绍《锦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畜禽养殖业发展迅速,已成为农村经济最具活力的增长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规模以下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定不够全面,需要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做出具体规定。法规制定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成立“双组长”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立法工作,并组成立法调研组,深入九个县(市、区)的13个畜禽养殖较集中的村、60多个现场点位、7家相关企业调研走访,深入了解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面对面听取基层单位、一线执法人员和群众的意见,保证了法规的实用和实效。经市政府提请审议,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通过条例。
条例共二十一条,主要内容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明确适用对象。规定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专业户和散养户的养殖污染防治。二是明确工作职责。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职责作出规定。三是规范养殖设施建设和排放行为。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建设、废弃物收贮运和处理利用等作出规定。四是明确促进措施。鼓励支持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鼓励推行养殖户建立粪污处理和利用台账,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五是明确法律责任。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畜禽养殖废弃物渗出、泄漏,或者直接向环境排放未经处理的畜禽养殖废弃物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下面介绍《锦州市森林防火条例》有关情况。
森林防火责任重于泰山。制定本条例,对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市政府提请审议后,经过深入征求意见、修改完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通过条例。
条例共二十四条,主要内容包括四个方面:一是落实落细森林防火责任。规定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二是规范火灾预防工作。明确森林防火区、防火期内的用火管控、监督检查等措施。三是规范火灾处置工作。对森林防火应急预案启动、扑救现场指挥、灭火后火灾现场移交等作出规定。四是强化法律责任。对易引发森林火灾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依法设定了比上位法更为严格的法律责任。
再介绍一下修改《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决定的有关情况。
《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自2019年10月实施以来,对规范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为适应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修改条例列入立法计划。条例修改过程中,市人大相关专委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市政府有关部门深入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见,并组织召开论证会,对规范佩戴安全头盔等重点立法问题进行了研究论证。市政府提请审议条例修正草案后,经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改完善,形成修改决定草案,并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修改决定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非机动车道路通行及停放管理等作出规范,规定鼓励电动自行车生产者、销售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以上就是“两条例一决定”的基本情况。
谢谢大家。
记者:请问市生态环境局,当前我市正以更高标准,深化污染防治攻坚,作为《锦州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将采取哪些举措落实条例规定?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兴东:非常感谢大家对我市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的关注和支持。下一步,我们将重点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强化执法监管,确保责任落实。进一步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和执法能力,确保执法人员精准掌握法规的各项规定,熟悉执法程序和标准,为严格执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密对畜禽养殖场(户)的巡查频次,采取定期检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养殖废弃物的处理和排放情况等。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实施联合惩戒,提高其违法成本,促使养殖户自觉遵守条例规定,自觉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活动,深入畜禽养殖场(户)及广大农村地区,宣传法规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引导畜禽养殖从业者自觉守法,引导公众积极参与污染防治工作、监督举报违法排污行为,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的良好氛围。
三是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涉及多个部门,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农业农村、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与协作配合,建立健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等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防治措施落地落实。
谢谢!
记者:请问市农业农村局,在履行条例规定的职责,组织指导畜禽养殖污染治理方面,将开展哪些工作?
锦州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 谷钰:我们将根据条例规定,依法履行监管职责,进一步加强相关技术指导与服务。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严格规范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实主体责任,推动建设粪污贮存设施、记录台账,确保畜禽粪污去向可追溯。组织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配套和利用情况进行排查,对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建、不配套或运行不正常的进行整治,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处理。
二是健全畜禽养殖粪污利用体系。建立完整的村屯畜禽粪污利用管理体系,以村为责任主体,乡镇(街道)做好指导,建好用好管好临时堆沤设施,提升资源化利用乡村综合治理水平;建立村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档案,定期组织人员对本区域内养殖利用行为、台账建立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发现乱堆乱放、未有效利用等行为及时督促整改,造成环境污染的,依法交由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查处。
三是加强对重点区域粪污利用效果管控。加大对全市重点河流沿河500米以内及锦凌水库二级保护区内的养殖场(户)粪污资源化利用指导力度,重点区域内的养殖场户建立动态养殖台账,实时掌握辖区内畜禽养殖总体情况,指定专人至少每月开展一次指导与检查,实行动态管理,乡镇(街道)开展不定期巡查监督管理,精准发现、及时处理存在问题,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谢谢!
记者:请问市林草局,作为林业主管部门,针对我市森林防火的季节性特点,将采取哪些有效措施,贯彻实施好《锦州市森林防火条例》?
锦州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祖凤坤:感谢您的提问。森林防火事关森林资源安全和民生福祉,是一项既需要科学筹划又需要严密组织的重要工作。我们将坚持依法治火,打好防灭火“组合拳”,筑牢森林防火安全屏障。重点强化三个方面工作:
一是以林长制为依托,严格落实防火责任。严格按照林长制的部署,建立健全“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森林防火责任体系,全面实行森林防火网格化管理模式,落实层层包保、分片包干的网格化管理制度,拧紧森林防火网格管理责任链条。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市、县两级林业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做到提醒到位、督促到位。严格落实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与林区各经营主体签订防火责任书,与林区农户签订防火承诺书,确保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检查,严控野外火源。将野外火源管控作为森林防灭火工作的首要任务,加强林区卡防点建设和维护管理,规范设置防火警示牌、预警信息提示牌,配齐配强检查值守人员,紧盯重点部位严看死守,在重点林区主要路口设置临时检查点,对进山入林人员进行检查,对携带的火种、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可能引起森林火灾的物品进行集中登记保管。进一步强化林边村、林缘户、林中人和特殊人群的管理,深入开展野外违法用火行为专项整治,依法查处烧荒、烧秸秆、上坟烧纸等违法野外用火行为。
三是深入排查隐患,加强宣传教育。持续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对责任落实、火源管理、防范措施、队伍建设、应急处置、宣传教育、设施设备等方面的隐患进行梳理归类,建立森林防火隐患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分类整改、挂账销号。常态化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通过加强媒体宣传、发挥护林员的“宣传员”作用等渠道,普及森林防火知识,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谢谢大家!
记者:请问市公安局,《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修改后,我们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采取哪些措施落实好修改后的条例?
锦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反恐专员 张运昌:大家好!从2月1日起,市人大常委会修改《锦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的决定将正式实施。作为道路交通管理职能部门,我们决心高质量落实好修改后的条例。具体工作中,坚持“集中治”“日常管”相结合,集中优势警力,加强对严重影响城市交通秩序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坚持“舆论先行”“管教并重”,广泛利用交警支队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充分借助锦州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传统媒体,在社区、学校、企业、商场等人流量较大的场所张贴宣传海报,发放温馨提示传单等方式方法,详细介绍修改后的条例,扩展公众的知晓率,形成“横向到底”“纵向到边”普及宣传条例矩阵,让广大市民把条例的规定牢记于心,转化为争做文明交通参与者的自觉行动。
谢谢大家!
记者:请问“两条例一决定”实施后,市司法局如何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教育职能,推进法规的贯彻执行?
锦州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雅亮:市司法局是“两条例一决定”法规草案的合法性审查部门,同时也是推动法规实施的重要工作部门,我们将坚持全过程、全链条参与,积极主动作为,全面推进法规贯彻落实。
一是持续关注全程跟进。我们将与有关部门加强沟通配合,及时了解掌握实施情况,及时评估实施效果,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行之有效的改进工作意见建议,推动加强和改进法规实施工作,并为完善相关制度提供参考。
二是着力强化执法监督。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职能,对有关部门执法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同时,推动落实行政执法联动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为法规的贯彻实施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把“两条例一决定”作为近期普法宣传的重点,督促各相关部门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开展法规的宣传培训。广泛开展法规进机关、进村居、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的宣传教育活动,让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同时,依托“锦州普法”微信公众号、市司法局官方网站等平台做好法规宣传工作,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动态化宣传报道立法的重要意义和法规的主要内容,为法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谢谢大家!
记者:请问,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法规贯彻实施上,怎样发挥监督作用?
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秘书长 周宏伟: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两条例一决定”施行后,市人大常委会将综合运用听取专项工作报告、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视察、调研等方式,加强法规实施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掌握法规实施情况,推动解决实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加强全市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联动监督,督促、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制,确保法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我就回答这些,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