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市长于学利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五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锦州市批而未供、闲置土地消化处置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锦州市盘活工业企业闲置资产实施方案(讨论稿)》《锦州市加快房地产去库存工作实施方案》《锦州市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锦州市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方案(2020—2022年)》,听取关于贯彻落实《锦州市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有关情况的汇报。
就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消化处置、盘活工业企业闲置资产和加快房地产去库存,会议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盘活存量资源,是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落实“六稳”“六保”的需要,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破解我市经济发展难题的现实需要。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土地管理,科学合理供地。各县(市)区要明确任务指标,把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责任压实到具体人头,攻坚克难,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坚持依法依规推进处置,同时要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就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5G网络建设和产业发展工作,会议强调,要充分认识数字经济时代对未来生产、生活带来的巨大变革,紧跟发展趋势,把5G作为新基建、新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积极抢抓5G产业发展战略机遇。要超前谋划实施,力争在全面完成省定建设任务的基础上,把我市的5G基站建设规模达到1500个以上。要积极开展“智慧+”项目建设,着力建设智慧财税、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交通等,把与市民和企业相关的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利用大数据整合融合。
就贯彻落实《锦州市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会议指出,《锦州市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去年11月30日经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今年3月30日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这标志着我市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有法可依。各级政府必须坚决执行、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市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切实做好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一要树立法治意识、人大意识,依法做好水源保护管理工作。二要明确责任,强化领导。三要按照水源地保护相关规定,对各级保护区内存在的可能危害饮用水水源地安全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四要依法行政,加大依法巡查力度,坚决打击违法行为。五要通过多种渠道,强化宣传,让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中来。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列席会议的还有:市税务局施晶智,市通信办杨井峰,人民银行锦州中心支行高凤伟,市银监局吴春生,市信息中心宋志强,市经合中心田兆亮,市供电公司张强,市法院张倩,市检察院宋剑峰,市政府法律顾问靖瑛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