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锦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公示

2016/07/16 1.3w 阅读 252 点赞

锦州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公示

依据辽宁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建发[2002]52号)规定,对拟批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10日内。

北镇市新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作生

注册资本:800万元

住所: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沟帮子镇中平社区901-164-3287

意见反馈电话:2601831

特此公告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7月1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