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政策公示公告

锦州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2016/02/22 9.1k 阅读 364 点赞

锦州市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清单

单位(盖章):

编号

所在区域

黑臭水体名称(起始边界)

水体类型

黑臭水体面积(或长度)(km2或km)

黑臭级别

水质现状

责任人

达标期限

透明度

溶解氧(DO)(mg/l)

氧化还原电位(mv)

氨氮(mg/l)

1

锦州市

古塔区

常屯河(西王屯-小凌河)

河流

3.3km

轻度

0.15

2.1

3.04

胡阳

副局长

2018年10月

2

锦州市

凌河区

北湖公园内湖水

湖塘

0.048km2

轻度

0.45

10

0.012

胡阳

副局长

2017年10月

3

锦州市

凌河区

小凌河(东湖天玺-渤海大学东校区)

河流

1.8km

轻度

0.31

9.3

7.63

胡阳

副局长

2019年7月

4

锦州市

凌河区

百股河(百官屯-铁路桥)

河流

0.6km

轻度

0.42

9.9

4.25

胡阳

副局长

2017年10月

5

锦州市

松山新区

女儿河(华地大厦-滨河路)

河流

1km

轻度

0.3

8.37

0.344

胡阳

副局长

2017年10月

注:1、编号与表 1 一致,一个水体多个河段或湖面黑臭级别不同时,可设置二级编号“a、b、c……”来区分,分多行分别列出,但黑臭水体编号为同一个,以便统计;

2、黑臭水体起始边界宜采用地名、路名等描述,并标注起始边界地理坐标(经纬度);

3、水体类型是指“河流、湖塘”等;

4、所在区域是指黑臭水体所在行政区域;

5、黑臭级别是指“轻度”或“重度”;

6、水质现状是指主要水质指标(如透明度、溶解氧、氧化还原电位、氨氮和其他能反映水质现状的指标等)的监测结果,可用平均值表示;

7、责任人填写相应河湖长姓名,并注明单位及职务。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