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住建部门: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规制度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主体行为的若干意见》(发改法规规〔2022〕1117号)要求,为优化招标投标营商环境,切实降低交易制度成本,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辽宁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系统升级改造已全部完成。自2022年9月1日起,在“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新登记备案的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总承包(EPC)、全过程咨询等类别的项目均应采用电子化招标投标。
二、各级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大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强化重点领域监管,严厉打击故意规避电子化招标投标行为。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