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措施》(锦住建发〔2021〕18号)通知精神,现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情况和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行好的企业12家(信用等级AAA)
1.锦州金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管率100%);
2.锦州碧桂园东湖置业有限公司(监管率100%);
3.锦州市钦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监管率100%);
4.锦州宏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率100%);
5.锦州合鑫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率100%);
6.锦州万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率100%);
7.锦州元亨置业有限公司(监管率100%);
8.锦州中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率99%);
9.锦州信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率98%);
10.凌海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凌河区分公司(监管率97%);
11.锦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率96%);
12.锦州香溢置业有限公司(监管率92%)。
二、执行较好的企业7家(信用等级AA)
1.锦州碧桂园西湖置业有限公司(锦锈西湖,网签900户,监管率89%);
2.锦州锦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青橙社区B区,网签134户,监管率88%);
3.锦州市云顶置业有限公司(南山云顶,网签394户,监管率83%);
4.锦州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紫东1号院,网签107户,监管率82%);
5.锦州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代·西湖雅居,网签409户,监管率75%);
6.锦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方明珠三期C区,网签90户,监管率74%);
7.渤海湾房地产开发(辽宁)有限公司(江山赋,网签635户,监管率71%)。
三、执行差的企业5家(信用等级A)
1.锦州矿山(集团)瑞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城市之光,网签157户,资金监管率68%);
2.锦州中孚置业有限公司(中孚·六合府,网签164户,监管率55%);
3.锦州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御景府二期,网签536户,监管率54%);
4.锦州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桃园小镇,网签6户,监管率0%);
5.锦州宏亮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六月风和,网签114户,监管率0%)。
四、存在问题
1.违规收存预售监管资金。个别开发企业,不执行预售资金监管规定,未将预售资金缴存到监管账户。
2.监管资金不能及时归集到位。部分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未将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未按规定将监管帐户作为贷款到帐唯一帐户,致使贷款预售资金未能足额、及时存入监管账户。
3.贯彻执行监管规定和监管措施自觉性不强。部分开发企业不能自觉贯彻执行相关规定,存在犯了改、改了再犯的问题。如上半年通报的违规问题,经督导整改后,下半年仍贯彻执行不到位。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规范执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学习,准确领会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监管资金的缴存方式、缴存时限,依规做好监管资金的缴存工作,确保监管资金全额、及时存入监管专户,做到应缴尽缴、应存尽存。
2.重视违规问题,彻底落实整改。各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通报,更要高度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违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3.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各开发企业要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规定的规范格式,第一时间主动将预售资金监管帐户相关信息,在售楼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告,并引导购房者做好预售资金缴存工作。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