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民营企业两个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优化锦城营商建设环境,全面助力经济发展,特别是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倾力助飞锦州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锦州市公安局在既往便民利企服务举措基础上,再次推出《锦州市公安局服务经济发展20项新举措》,快来看看,每一项都会和你有关系。
1.开展“百名干部包民企、千名民警进民企”活动。全市公安机关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警每月至少一次到所包扶企业走访或与企业经营者进行在线沟通,了解企业需求,对企业提出的困难和问题,列出清单,逐项解决,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2.公开公安机关领导电话。面向全市重点企业,公开市、县两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电话号码,广泛听取企业对公安的意见、建议和投诉等。
3.建立警企互动微信群。以辖区派出所为单位,按照“一企一群”原则,建立警企互动微信群,及时了解企业需求,解决企业困难,向企业通报辖区治安状况,为企业提供相应的预警、防范等措施。
4.聘任警风警纪监督员。在全市企业中聘任20名警风警纪监督员,倾听企业意见、接受企业监督。
5.增设企业投诉举报渠道。在市局110指挥平台,增设营商环境投诉举报通道,受理企业对公安机关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相关执法和服务问题。
6.建立企业受立案“绿色通道”。对企业受到侵害的各类报警求助,各县(市)区局“一把手”要亲自督办,做到快速受理、及时立案、及时办理、及时反馈;对社会影响大、危害严重的案件,市局实行专案侦办、挂牌督办。
7.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办理涉企案件,对企业财产和人员依法审慎使用拘留、逮捕、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保障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
8.建立涉企执法报告制度。公安机关到企业办理案件或开展安全检查时,除法律规定的紧急情形外,需向所在执法办案单位负责人报告,尽量避免对企业正当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影响。
9.放宽企业用工人员落户条件。企业引进的专家、学者,以及在企业就业的取得初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人员,均可在我市城区、两市两县政府驻地派出所辖区城镇地区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0.为企业建立集体户口。企业拥有员工集中居住的合法固定住所的,均可申请设立集体户口,派出所实行即来即办。
11.提供身份证(异地证)预约办理。企业为所属员工集中申请办理居民身份证(异地证),可由属地公安机关提供预约办理,享受优先受理、优先上传等服务。
12.提供身份证鉴别服务。根据企业需要及申请,可为企业提供居民身份证真伪鉴别、用证核查等服务和培训。
13.为企业提供居住证预约受理。对流动人口比较集中的企业,由属地公安机关提供预约上门受理居住证业务。
14.压缩赴港澳商务备案时限。将企业办理赴港澳商务备案的时限,由原来的5个工作日缩短至3个工作日。
15.提供过境停留证件办理即时服务。为停靠锦州港的外籍船员办理过境停留证件提供24小时便捷服务。
16.延伸车驾管服务。在四个城区交警大队建立车驾管“服务站”,企业和群众可直接到交警大队就近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免检机动车核发检验标志等车驾管业务。
17.为企业提供车管业务绿色通道。对企业一次性办理5台以上机动车车管业务的,可到车管所大厅“绿色通道”窗口预约后,集中办理。
18.压缩设立保安机构审核时限。将设立保安服务公司、保安培训机构的市级审核时限,由原来的15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
19.精简设立保安公司申请材料。取消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公司章程和组织机构图表,取消财务人员、律师材料以及办公设备、交通工具、保安服务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度、保安员管理制度等相关申请材料。
20.提供网络安全服务。根据企业需求,对企业互联网网站、信息系统开展免费的漏洞扫描服务,帮助查找安全隐患及安全漏洞,指导其免费加载“中小网站防护系统”,提高企业自身安全防范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