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月17日下午,锦州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通报全市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发动工作的阶段性成果。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罗冠华发言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罗冠华在通报宣传发动工作阶段性成果时说,认真做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是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的应有之责、分内之事和职责所在。在宣传发动工作中,宣传系统做到了提高政治站位,担负宣传职责;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取得实效;加强新闻宣传,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加强网上宣传,发挥新媒体作用;做好社会宣传,提升到达率和覆盖面;加强点面结合,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市委宣传部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报道工作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宣传报道工作方案》。针对中央督导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和省扫黑除恶办公室制定的整改措施,制定下发了《锦州市贯彻落实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推进会的工作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市委宣传部纵向建立日报告制度,横向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每日一调度全市扫黑除恶的宣传发动工作。建立新闻报道联动机制,增加省级媒体上稿量,现省级媒体刊发锦州扫黑除恶稿件187篇。开辟扫黑除恶专栏《扫黑除恶进行时》,截至目前,全市共报道稿件896篇,其中传统媒体359篇,新媒体537篇。加大公益广告刊播力度,市直各新闻媒体日刊发标语口号近200条。网站首页设立《扫黑除恶》专题飘窗,“两微一端”首屏建立《扫黑除恶》专栏菜单。整合公益广告宣传平台,城乡重点区域全覆盖,普及群众身边宣传告知。市委宣传部组建9个宣传发动工作组,各地区委宣传部组建36个宣传发动工作组,会同市县两级120扫黑除恶工作组共同部署工作、推动工作、落实工作。组建各级宣讲团,召开扫黑除恶宣讲培训会,截至目前,扫黑除恶宣讲近1.5万场(次),受众近70万人。制作发放“明白卡”,普及群众的知晓率和支持度,积极营造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浓厚氛围。

媒体记者向发言人提问
新闻发布会上,凌河区委政法委、市工商局、市交通局领导回答了记者提问,就如何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发动工作交流了各自做法。

凌河区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张隽发言
凌河区宣传发动工作坚持社会宣传、媒体宣传、入户宣传“三位一体”模式。制作公告、宣传海报、宣传条幅,村屯喷写宣传标语,沿街门市LED电子屏及锦州火车站LED大屏幕同步滚动宣传。在“今日头条”及“凌河先锋”、“大美凌河”等5个区级微信平台推送扫黑除恶知识及新动态、好做法,截至目前共推送扫黑除恶相关文章230余篇。通过锦州电视台及锦州日报等传统媒体,对凌河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了采访报道。向辖区商户发放《致广大业主的一封信》10000余份。通过45个“新时代党员群众讲习所”对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行宣传教育。深入到居民家中发放《辽宁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明白卡》共计80000份,农村发放率已经达到100%。扫黑除恶宣讲,累计宣传受众人数达177500人。目前,凌河区已经形成了强有力的压倒性宣传态势,辖区群众举报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案件。

市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立猛发言
市工商局充分发挥市场监管职能,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后召开9次党组会、12次推进会、28次重点行业领域负责人座谈会,强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建立十项配套制度,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形成打击合力。全员出动,走进企业、社区、商超、景区、农贸集贸市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知识。对近3年来共3642件信访、举报案件、行政处罚案件、消费者投诉、12315举报电话进行逐项分析梳理,对违法问题展开全面排查。通过摸排和群众举报,发现并移交涉黑涉恶线索9个。把打击重点对准群众反映强烈、深恶痛绝的行业乱象。现已梳理出行业乱象及问题6个,正在逐一制定专项方案,即将多举措开展乱象整治行动。

市交通局副局长陈久东发言
市交通局在汽车站、机场、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长途客运车辆上张贴、发放征集行业涉黑涉恶线索公开信5000份。在全市3000多台出租车顶灯和所有公交车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标语和举报方式。在全系统聘请了45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信息员。把宣传发动与重点打击对象相结合,把宣传发动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宣传发动与行业乱象整治工作相结合,充分调动群众检举揭发“黑恶乱”的积极性、主动性。截至目前,通过群众举报和摸排,共收集汇总线索36条,其中3条疑似涉黑涉恶线索已移交有关部门,核查整治行业乱象21条。查处非法营运“黑出租车”57台,查处出租车各类违法行为58起,整治多起喊站拉客、违规收费、非法成立行业协会等交通运输违法违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