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辽宁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印发〈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的通知》(辽教发〔2013〕234号)文件要求,我市专门组成了由教育、卫生、市场监督部门专家牵头的锦州市四星级幼儿园晋升评估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比对定级标准,在各县(市)区初评的基础上,对全市申报四星级的幼儿园进行了全面的评估定级检查。经评估团评估审议、并经市教育局官方网站公示无异议,决定命名黑山县四家子等幼儿园为“锦州市四星级幼儿园”(见附件1)。
为巩固评估定级成果,促进优质资源得到充分发展,决定2022年对被命名为“锦州市四星级幼儿园”的凌河区百合湾幼儿园进行复查(见附件2)。
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四星级幼儿园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确保其办园方向正确。被命名的四星级幼儿园要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认真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辽宁省幼儿园评估定级标准》和《辽宁省幼儿园装备标准和规范》要求,不断提高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为我市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1.锦州市四星级幼儿园名单
2.锦州市需要复查的四星级幼儿园名单
锦州市教育局
2021年11月15日
附件1
锦州市四星级幼儿园名单
1.黑山县四家子幼儿园
2.古塔区童之梦幼儿园
3.古塔区吉雅思幼儿园
4.凌河区依朵幼儿园
5.凌河区谨程幼儿园
6.凌河区百合湾幼儿园
7.太和区心悦萌宝幼儿园
附件2
锦州市需要复查的四星级幼儿园名单
1.凌河区百合湾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