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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超限超载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企业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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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道路运输企业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请以下企业停业整顿,并到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货运执法大队403室接受处理,逾期企业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联系电话2678202。

附件:2026之前超载达到10%以上的企业名单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6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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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