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锦州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超限超载超过三次失信人员名单的公告

2025/12/08 1.3w 阅读 437 点赞

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六条,对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3次的货运车辆驾驶人,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请以下人员(见附表)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并到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接收处理,逾期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联系电话2121291。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2025年12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