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副局长 刘国忠:
为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全省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紧盯营商环境“三年显著见效、五年全面优化”总体目标,抢抓“十四五”后三年营商环境建设重要窗口期,市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聚焦“三年看头年”制定了《锦州市2023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工作方案》,明确2023年行动任务。
《方案》中重要的一项内容就是确定了《锦州市2023年营商环境质量提升专题行动任务清单》,把《方案》中需重点调度推动、形成特色亮点的任务筛选出来,全年按季度重点推动形成“四心专题行动”,即第一季度围绕首季营商“开门红”,为企业提供“宜商惠企”精准服务,做实做细做优“万人进万企”活动,围绕营商环境问题“万件清理”监督行动等开展突出问题自查起底,重点开展“安心”专题行动;第二季度围绕高标准提升城市开放形象,开展城市形象宣传,从严开展出租汽车行业治理问题,重点开展“暖心”专题行动。第三季度围绕企业群众办事方便,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针对审批繁、办事难的问题,重点开展“省心”专题行动;第四季度围绕降低成本,针对部分涉企惠企服务“中梗阻”问题,重点开展“放心”专题行动。
锦州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宋传涛:
大家好!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精神,保障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顺利实施,加快打造与高质量发展要求相适应的交通运输环境,创优城市开放新形象,全面提升全市交通运输执法领域依法行政水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我局联合市公安局制定了《全市交通运输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畅通工程”行动方案》,于5月29日下发执行,重点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客运行业、货运行业、公交行业和社会停车场等五项专项整治行动。下面我简要解读下《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整治背景
“五一”假日期间,我市文化和旅游市场迎来全面复苏,文旅消费市场得到全面释放。然而,在市场迅速升温的时候,12345服务热线及抖音、视频号等社交媒体上出现了很多反映我市出租车不规范运营的微视频、评论和投诉。乘客投诉率高、舆情负面影响大,影响到了全市旅游和营商环境。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秩序,提高文明服务水平,切实维护出租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保障全市经济社会稳定和谐发展,根据《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4号)、《辽宁省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全市开展出租汽车经营行为专项整治活动,制定了《全市出租汽车行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二、整治原则
(一)坚持政治统领。旗帜鲜明讲政治,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推进营商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做到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真查实改,以强有力的政治执行力,认真落实专项整治各项任务。
(二)坚持整治为民。践行执法为民理念,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让群众在专项整治中得到实惠,引导群众参与、支持、监督、认同专项整治行动。
(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道路运输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清单,全面自查自纠,深入查找和整改普遍性问题、特有问题、新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做到抓个案促规范,以整治促提升。
(四)坚持发动群众。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渠道,广泛听取群众建议和征集问题线索,发动群众参与整治。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五)坚持标本兼治。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要查纠问题,做到立行立改,又要谋划长远,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
三、整治内容
1.整治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文明礼让行车行为。
2.整治“黑出租车”、“黑网约车”、残疾人车非法营运行为。
3.整治在客运场站喊站拉客行为。
4.整治违反规定主动揽客、场站外揽客;整治违反规定未按照乘客要求或者合理的路线行驶,故意绕行的行为。
5.整治未按照规定使用计程计价设备违规收费的行为;整治未经乘客同意搭载他人乘车、拒载、甩客的行为。
6.整治无从业资格证、无出租汽车服务监督卡或者安排无从业资格证、无服务监督卡人员从事经营活动的行为;整治出租汽车存在异地运营、异地送达返程时滞留待租的行为。
7.整治不文明驾驶、不使用文明用语、车容车貌“脏乱差”的行为。
8.整治出租汽车公司不执行驾驶员每月例会、驾驶员注册登记、信誉考核、培训教育、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等相关制度。
9.整治审核驾驶员准入资质和从业资格考试不严行为。
10.整治不按规定使用车载视频设备,故意遮挡、关停视频设备的行为。
四、整治步骤
集中整治行动从6月1日起到12月31日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是发动部署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刊登整治通告、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内容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舆论氛围。
二是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10月31日):按照确定的整治工作重点,对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清理和查处。各相关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执法力度,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形成监管合力,确保取得实效,完成整治目标。
三是总结巩固阶段(1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次整治活动结束后,要巩固整治工作成果,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反弹。要完善各项制度措施,建立联合执法和监管的长效机制,确保道路运输市场秩序持续安全稳定。
五、整治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整治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协调,强化督查调度,协调解决遇到的重大事项和问题,统筹推进整治各项工作。
(二)狠抓责任落实。落实专项整治的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的监管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有力有序有效推进专项整治工作。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对专项整治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和保护伞以及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强化协同推进。健全完善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强化联合执法、联合惩戒,畅通信息共享共用和交流渠道,切实形成整治监管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严厉惩处对抗执法、干扰执法、无理信访行为。
(四)加强宣传引导。积极邀请媒体对整治专项行动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尤其是对查处的车辆及时予以曝光。要充分利用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合法经营者的积极性,形成良好氛围。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咨询和举报,做到迅速反应,有举必查。
通过近阶段的整治行动,目前乘客投诉率持续降低,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明显好创优,整治行动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书记 李丹:
大家好!首先感谢社会各界多年来对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关心、支持、监督、指导。
为深入落实市委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助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高质量发展,进一步规范我市出租汽车客运市场经营秩序,为广大市民和外来旅客提供安全、便捷、优质出行环境,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的工作部署,自五月初以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采取一系列措施,持续加大力度开展出租车专项整治行动,为人民群众品质出行提供有力的交通执法保障。
一是周密部署抓推进。我们在第一时间成立了整治专班,每周召开例会对行业现状进行综合研判,重点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绕道、拒载、并客、索要高价等行业顽疾加大查处力度。对各场站、高校、医院、风景区、夜市等出租车营运集中区域实施网格化包保管理,因各重点区域点多面广,为解决人手不足问题,执法队机关科室人员轮流下沉一线,在各重点区域协助一线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检查,现每日出动执法车辆20余台,执法人员100余名。为有效应对即将到来的旅游季和暑假季,执法人员延长工作时间,从早6点开始,在各重点区域严看死守,各火车站值班人员坚持在凌晨送走最后一名旅客。在加大一线执法力量的同时,我们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传达市委市政府及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加强出租车行业管理的重要指示精神,通报各企业车辆违规经营情况,督导企业和经营者落实经营主体责任,推动整治任务落实落细。此外,我们对车载监控系统进行了维护,并发放服务监督卡,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辅助执法监管,进一步加强社会监督。
二是严格执法抓整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共查处违规营运车辆224台次,对涉案驾驶员按照相关行业法规给予上限罚款、扣分的处罚。为加大整治震慑力度,处罚结果除每日在各企业驾驶员微信群公示外,定期在主流媒体进行曝光,目前已分四期曝光违规车辆116台次,对21名存在绕道、拒载、强行并客等行为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暂扣6个月,并抄告所在企业经营者。自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涉及出租车营运服务的投诉已呈明显下降的趋势,目前平均日投诉量为个位数,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得到有效遏制,运营秩序明显好转。在整治违规经营行为的同时,我们同样加大对无证“黑车”的打击力度,共查扣非法营运“黑车”13台,有力维护了市场经营秩序。
三是拉高标准抓考核。为从源头上提高行业整体素质,我们严格把控行业准入关,切实加强从业人员考核工作。成立了由纪检部门和法规部门共同组成的考核督查组,对从业人员的准入考试进行督查。对考核周期内扣满分的驾驶员,要求其考试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对存在违法犯罪记录等背景审查不合格的驾驶员,坚决清除出行业队伍。同时,利用企业例会对在岗驾驶员开展全员培训,请行业先进典型宣讲优质服务的具体做法和心得,教育广大驾驶员守法经营,文明服务。截至目前,已有3人因在从业资格考试中不遵守考场纪律被取消考试资格,19人因背景审查不合格被吊销从业资格证,培训在岗驾驶员3600人次。
四是广泛宣传抓长效。为加大整治行动的宣传力度和社会参与度,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同时,向广大驾驶员和广大市民发放《致出租车驾驶员一封信》和《致乘客一封信》,宣传整治行动的目的和整治重点,号召广大驾驶员依法经营,文明服务。鼓励广大市民共同参与整治行动,积极维权。充分借助主流媒体传播力,座客《直通锦州》、《阳光热线》等热点栏目,对整治行动的开展情况做深入宣传。与交通台共同建立专项整治信息共享平台,将整治工作的进展、成果及行业活动、好人好事及时在广播中播出,宣传行业正能量。联合我市多所高校举办了“执法进校园”普法讲座,执法人员针对学生群体普遍关注的巡游出租车拒载、议价,强行并客等问题,向大学生群体深入解读行业法律法规,指导大学生保护自己的权益。为突出党建引领作用,执法队党委、交通运输行业党委日前开展了“共产党员先锋号”和“优质服务标兵车”评选活动,5台出租车被授予共产党员先锋号,40台出租车被授予文明服务标兵车,号召广大出租车驾驶员以这些先进典型为榜样,真正当好城市文明的宣传员,乘客满意的服务员,旅游观光的导游员,努力把出租车行业建设成为最靓丽的“城市名片”和最美丽的城市流动风景线。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把专项整治引入深入,持续巩固整治成果。一是在重点区域、重点地段继续开展出租车专项执法,严查拒载、并客、喊站、索要高价等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不断净化交通市场环境。二是进一步规范出租车企业和驾驶员信誉考核,对违规驾驶员除依照相关法规上限罚款外,对审验周期内信誉考核结果为B级的驾驶员,将组织其参加脱产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对于连续2年信誉考核为B级的驾驶员,将列入行业黑名单,在全行业予以通报。另外,对驾驶员的信誉考核还将与出租车企业信誉考核挂钩,对驾驶员违规人数靠前的企业将责令整改,督促企业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三是按照全省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会议精神,执法队的法规部门与督查部门将联合开展执法监督大检查,发扬“刀刃向内”的精神,严防执法人员内部发生违规行为,如发现有执法人员和不法经营者存在利益勾连的,我们将依照相关规定严肃追责。四是通过媒体对行业内的先进典型、先进事迹进行大力宣传,弘扬行业正能量。比如获得“2021年全国最美出租车司机”的小小公司杜春华杜师傅,从业30年来一直以优质服务坚守初心,为行业赢得很多赞誉。涌现出了出租汽车协会的“春风爱心车队”、小小公司的“雷锋车队”、锦程公司的“真情车队”和信安公司的“爱心车队”等知名服务群体,以及被评选出的共产党员先锋号、文明服务标兵车驾驶员的先进事迹,用这样的鲜活事例引导广大驾驶员规范经营,文明服务,做城市形象的维护者和建设者。
我们将以“不达目的决不罢休,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决心和意志, 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更高规格、更加深入开展,彻底铲除出租汽车行业顽瘴痼疾,全面规范行业秩序,展现交通运输行业的新担当、新作为。
记者:最近广大市民已经注意到在我市各个场站、高校、旅游景点等出租车运营集中区域的违规经营行为已经得到有效遏制,对“无证黑车”的查处力度也非常大,一个多月来的专项整治成效明显。请问,执法部门接下来还会采取哪些措施来巩固这样的整治成果?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书记 李丹:自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成立以来,一直把出租汽车行业治理作为一项重点执法工作持续开展。应该说我市绝大多数出租汽车驾驶员是遵规守纪、规范经营的,我们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目的,是对个别严重扰乱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破坏我市营商环境的从业人员,拉高标杆列入行业“黑名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整改不到位的,对行业产生恶劣影响的企业停业整改。专项整治行动不是一阵风,而是持续不间断开展的常态化治理工作,接下来我们除在各重点区域持续加强执法,对违规行为保持高压震慑外,重点对市民反映的违规问题线索,速查速办,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并充分利用媒体宣传、执法进校园、执法进社区等形式,鼓励市民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形成全社共同监督的良好氛围,以此来巩固治理成效。
此外按照市委、市政府要求,执法队一直坚持开展非法营运“无证黑车”查处工作。2021年,宣传部、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城乡建设局、市残联联合下发了《锦州市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营运“黑车”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队按方案要求联合多个部门,多措并举开展“黑出租车”专项治理。与公安部门联合,分别在锦州站、锦州南站、锦州北站、附属医院、笔架山风景区等13个重点区域开展联合执法。并利用监控系统对喊站拉客人员、嫌疑车辆进行监控。2022年共查处“黑出租车”36台次,罚款18.3万元。2023年截至目前共查处“黑出租车”35台次,罚款23.5万元。同时,我们开展了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执法队全部工作人员签订了《工作人员廉洁行政承诺书》,一线执法人员还签订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非法营运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军令状》,从自身层面文明执法、公正执法、严格执法,树立良好的锦州交通执法队伍形象。
记者:出租汽车企业是衔接主管部门和广大驾驶员的重要一环,如何促进它们更好地发挥管理作用?
锦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委书记 李丹:目前我市市辖区共有出租车企业7家,车辆3906台,开发区有出租车企业1家,车辆112台,从业驾驶员近万人。虽然我市出租车基本为挂靠经营,但发挥出租汽车企业主体作用,是提升行业形象,规范运营秩序的关键环节。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要求,我们紧紧围绕加强企业管理职能这个目标,采取多种措施,充分发挥企业经营主体责任,一是规范企业管理服务的内容,明确企业在驾驶员注册、管理、培训、营运证件办理、乘客投诉处置等事项上的管理职能,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加强企业信誉考核,对履职不到位的企业依据相关行业法规实施整改,倒逼企业把该干的事干好,不断提高企业管理能力。同时,将强化考核结果的应用,建立优胜劣汰机制,让好企业越做越强,让差企业退出行业。三是将会同政府法治部门研究制定地方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企业的管理制度、培训教育、运营违规处理、乘客投诉处置、应急保障、维护行业稳定等方面的职责在法律层面加以明确,加强企业对所属驾驶员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