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永刚:
2021年锦州生态环境领域十件大事
一、认真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
2021年4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察。7月20日,督察组向辽宁省委、省政府反馈督察整改问题意见,涉及锦州市反馈问题共计28项,信访案件202件。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针对中央督察组反馈的整改问题,全市上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担当,对整改任务逐条分解、逐项解析、全力整改,保证各项整改任务稳步推进。目前已完成整改问题9项,办结信访案件200件,其余整改任务和信访案件正在按时间节点有序推进。通过问题整改和群众举报信访案件处理,有力提升了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
二、建立实施“湾长制”并常态化运行
2021年5月,我市正式建立实施“湾长制”,全市共设立市、县两级湾长、副湾长和基层巡湾员22人,成立了市、县两级“湾长制”办公室,涉及成员单位35家,初步形成上下协调、左右联动的“2+1+1”(市、县两级湾长+湾长办成员单位+基层巡湾员)“湾长制”管理和常态化运行机制。2021年共组织巡湾(巡查)56次,累计巡湾(巡查)里程约1000余公里。
三、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
2021年8月5日,我市召开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会议,市委书记靳国卫出席会议讲话,市委副书记、代市长王心宇对我市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生态环境保护下半年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靳国卫强调,要切实重视和解决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吃透党中央及省委、市委精神,树牢做实底活、提高工作标准、加强压力传导的工作导向,拿出务实举措,全面彻底抓好问题整改。要进一步树牢生态环境就是最大的民生环境的理念,让锦州百姓呼吸上更清新的空气、喝上更洁净的水。
四、市政府成立“锦州市水、大气质量提升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班”
2021年8月23日,市政府成立“锦州市水、大气质量提升及环保督察整改工作专班”,由时任代市长王心宇任组长,市委常委、副市长任军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刘宝峰、市生态环境局局长董士延任副组长、9个县(市)区政府(管委会)、13个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构建了扁平化、实体化、属地化工作机制,坚持实行周例会制度。全市上下全面梳理任务措施,全方位理顺工作机制,形成了目标明确、责任明晰、落实有力的水、大气质量提升和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格局。
五、锦州市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021年9月27日,《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发布,划定锦州市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形成锦州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1+112”型(全市总体以及90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22个近岸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体系。“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立,从源头上预防环境污染,从布局上降低环境风险,筑牢锦州市生态安全屏障。
六、成立锦州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构建联动调度机制
2021年10月,锦州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挂牌成立。通过集中环境数据资源、聚焦在线监控预警、跟踪办理流程进度等措施,构建了“大数据+网格化”生态环境治理模式,初步构建了监控预警、跟踪督办闭环管理机制和搜集、分发、处理、反馈、审核“五步法”工作流程。重污染天气管控过程中,指挥中心建立实施联合办公制度,横向联动锦州市直相关部门、纵向调度“四县五区九局”,形成一体化网格管理,率先实现与辖区内所有网格员实时视频点调,为保障空气质量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和机制保障。
七、市委书记靳国卫到市生态环境系统调研
12月6日,市委书记靳国卫对市生态环境局和生态环境保护中心进行调研。先后来到市生态环境指挥调度中心和市生态局大气、水及环保督察专班,详细了解生态环境保护的数据监测、分析、督查等情况,现场研究探讨工作举措。听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并作了重要讲话。他强调,要强化铁军责任,提高铁军能力,锻造铁军作风,严明铁军纪律,坚决打造生态环境保护铁军,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学习好、理解好、贯彻好、落实好,在推进锦州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生态环保队伍的重要作用,推动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八、蓝天保卫战取得阶段性胜利,锦州空气质量创历史最好水平
2021年,我市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实施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开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强化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通过“治企、压煤、控车、抑尘、禁烧”多措并举,实现“重污削峰、轻污保良”。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5天,同比增加1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83.6%,同比增加了4.4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降至41.7微克/立方米,同比降低10.6个百分点,空气质量创下历史最好水平。
九、打好碧水保卫战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
2021年,稳步推进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开展全流域水生态环境综合整治,与市河长办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对城镇生活污水、工业企业排放、畜禽养殖排污进行严格管控,对所有入河排污口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实行管控。在9个国控断面基础上实施加密监测,全面掌握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2021年全市9个国控河流断面水质实现了“消除劣五类水体”,达到或好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66.7%,小凌河、大凌河、绕阳河水系全部达到Ⅳ类以上水体,柳家桥断面首次实现Ⅳ类水质。
十、执法大练兵获全国先进
2021年,锦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开展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大练兵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全市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行为238宗,同比增长114%,罚款金额累计1477.99万元,办理各类重大案件33宗,为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执法保障。锦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队被生态环境部评为全国“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市长王心宇对“执法大练兵”工作情况作出批示:“执法队作为表现突出集体受到表彰,这是全市环保人的光荣,望大家发扬大练兵精神,打一场我市生态环境改善的翻身仗”。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士延:
各位新闻界的朋友下午好!很高兴有这样的机会向大家通报2021年锦州市环境质量状况。在此说明一下,按照国家要求,年度环境质量公报发布的时间节点是上一年。监测数据显示,2021年,我市环境质量持续稳步改善,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显著,主要表现在,空气质量改善明显,达标天数比例为83.6%,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全面下降,创下历史最好水平;国考断面水质优良率66.7%,成绩喜人。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污染物年平均浓度全面下降。市区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的天数为305天,同比增加15天,空气质量标率为83.6%,同比增加4.4个百分点。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污染指数为4.30,同比下降12.1个百分点。从空气质量指数来看,一级(优)124天、二级(良)181天、三级(轻度污染)41天、四级(中度污染)13天、五级(重度污染)5天、六级(严重污染)1天。六项主要污染物中,细颗粒物(PM2.5)年均值为42微克/立方米,超过国家二级标准(35微克/立方米)0.20倍,同比改善了10.6个百分点;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值为63微克/立方米,好于国家二级标准(7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了14.9个百分点;二氧化硫(SO2)年均值为20微克/立方米,好于国家二级标准(6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了13.0个百分点;二氧化氮(NO2)年均值为28微克/立方米,好于国家二级标准(4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了3.3个百分点;一氧化碳(CO)日平均值第95 百分位数为1.5毫克/立方米,好于国家二级标准(4.0毫克/立方米),同比改善了16.7个百分点;臭氧(O3)日最大8 小时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23微克/立方米,好于国家二级标准(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16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了15.8个百分点。
四县(市)中,按空气质量优良率排名,依次为黑山县优良天数319天,优良率89.6%;凌海市优良天数316天,优良率88.0%;义县优良天数315天,优良率86.5%;北镇市优良天数310天,优良率86.4%。
二、水环境质量状况
全市地表水水质良好,9个国控考核断面达到或好于《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的比例为66.7%,主要污染指标年均浓度有所改善。大凌河锦州境内全河段符合Ⅱ类标准,水质状况为优。设3个监测断面,分别为王家沟、张家堡、西八千断面;小凌河锦州境内全河段符合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设4个监测断面,分别为何夹信子、女儿河口、灌渠首、西树林断面。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博字、绥丰、大凌河三座主要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14848-2017)Ⅲ类标准;锦凌水库是为市区供水的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除总氮外全部符合Ⅲ类标准。
近岸海域水质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评价。全年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占比为 75.4%。同比上升了 9.6%。监测8个点位中,5个达到二类海水标准,3个达到三类海水标准。7、8、9三个月份每周对孙家湾浴场监测一次,共监测13次,其中3次水质为优,10次水质为良。
三、声环境质量状况
城市声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市区功能区噪声年均值昼间为58分贝,同比上升1分贝,达标率为97.5%,夜间为51分贝,同比上升1分贝,达标率为67.5%。各功能区噪声年均值昼间均达标,夜间除城市交通区超标6分贝,其他功能区夜间均达标;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7.8分贝,同比上升0.7分贝,超过70分贝路段比例为23.7%,同比上升2.6%。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一级,好;2021年度锦州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网格206个,总体水平等级为二级。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等效声级昼间年均值为51.7分贝,同比下降了2.4分贝,网格达标率为89.3%。
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常宁:
2022年,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辽宁省人民政府共同在沈阳市举办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为配合做好国家主场活动,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现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按照生态环境部和省生态环境厅部署和要求,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制定了《2022年锦州市纪念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方案》,成立了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开展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一、活动主题
统一使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主题。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我市不再单独设立六五环境日主题。
二、活动内容
(一)主体活动
1. 6月2日上午,在原南山垃圾填埋场举行锦州市六五环境日系列主题活动启动暨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基地揭幕仪式“绿水青山之约”生态主题摄影展在基地同时启幕。
2. 6月5日上午,在小凌河北岸举行万名志愿者清洁母亲河活动。
3. 6月5日晚,在锦州市文化艺术中心举行六五主题晚会暨环保先进典型颁奖典礼。晚会上将进行文艺演出,并对锦州市十佳生态景区、十大绿色工厂、十大环保人物、十佳环保志愿者进行颁奖。
(二)宣传活动
1.锦州电视台《海波访谈》栏目专访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董士延。
2.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环保歌曲传唱活动,MV作品通过省、市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进行展播。
3.市生态文明委发起“献礼二十大·生态锦州开讲”宣传活动,通过市级生态环境政务新媒体进行展播。
4.6月5日,锦州新闻媒体集团开展环境日新媒体直播活动,通过白鲸直播平台和锦州生态环境微信平台,对辽宁主场活动进行转播,分八篇章对锦州市活动进行全天10小时直播,开展专家访谈、志愿者讲述环保故事、逛生态景区、进绿色工厂和环保场馆体验活动。
联动活动
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直机关工委、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局、市林草局、市国资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部门和环保设施向公众开放相关单位,按照各自宣传方案,组织开展主题鲜明、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六五环境日宣传活动。
记者:董局长您好。刚才在您通报的环境质量状况中了解到,去年我市空气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您能介绍一下今年我市在大气治理工作上有哪些目标和举措吗?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士延:2021年,我市蓝天保卫战可以说是打了一个翻身仗。空气质量不仅刷新了2014年新考核指标准实施以来的历史记录,而且呈现持续改善的良好态势。截至6月20日,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标率为81.6%,同比上升9.9个百分点;PM2.5平均浓度42.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5.1个百分点。我市大气治理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离百姓要求还有一定差距,距离辽西中心城市的定位还有一定差距。国卫书记在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提出,要让锦城百姓看到更加湛蓝的天空、呼吸更加清新的空气。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今年,我市在大气治理方面,要着重抓好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加快调整优化能源结构,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快低矮面源散煤替代,逐步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一是加快修订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加快推进大气污染源清单编制及源解析。二是年底前完成17家VOC企业专项治理,制定“一厂一策”治理方案。三是紧盯高新区、开发区、凌海市大气污染重点区域,加强子站周围建筑工地、裸露地块、道路积尘、露天烧烤等问题管控,制定整治方案,集中开展臭氧攻坚战,加大道路清扫、洒水、喷洒抑尘剂频次,提升大气精细化管理水平。四是统筹推动华润、大唐集中供暖并网工作及覆盖。五是加快推进城市外环路建设,实现柴油货车分流调流。六是加快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及重点区域村屯搬迁进度,着力解决低矮面源污染问题。
记者:请问在水环境治理方面,今年会有哪些大动作呢?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士延:在水治理方面,今年我们重点突破三方面:一是开展全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推进河流水质加密监测,对3大水系81个基础点位实施常态化管控;推进庞家河、东沙河水系联通工程,建立生态水补给机制,助力辽河流域综合治理。二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推进锦凌水库等17个地级、县级和“千吨万人”饮用水源地污染源、风险源排查整治,对锦凌水库保护区内畜禽粪污、生活垃圾、河道环境、农业面源污染开展综合深度治理。三是推进渤海(锦州段)综合治理。完善“湾长制”工作机制,落实多级湾长巡湾制度;落实各级湾长每季度、巡湾员每月巡湾制度;加密养殖尾水治理、入海排污口监测工作;做好辽东湾-锦州滨海段“美丽海湾”争创。通过上述这些举措,努力实现国卫书记在十三次党代会上提出的“让锦城百姓看到更加清澈的河流,喝上更加纯净的水”这一目标。
记者:我市接下来在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方面将如何推进?
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常宁:去年4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督察,截至目前,各项整改工作全部按照时间节点要求有序推进,为确保整改实效,我们要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快推进中央、省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启动已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整改任务和信访案件的验收销号工作;完成2022年10项整改任务和6个节点措施的整改工作;办结202件群众环境信访案件。二是开展市委、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项督导。成立专项督导组,对全市9个县(市)区和市直部门进行督导;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和已办结的群众信访案件进行“回头看”;大齐污泥处置、黑山县龙湾水库河道治理两个信访案件务必按时完成。三是做好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
记者:请介绍一下南山垃圾场是如何打造成锦州市生态环保教育基地的?
市生态环境保护中心主任 常宁:南山垃圾场曾是锦州市最大的垃圾填埋场,总占地面积26万平方米,垃圾库容量432万立方米,在封场前运行近15年,形成了一座占地3万多平方米、高50余米的“垃圾山”。随着时间的推移,垃圾填埋产生的二次污染愈发显现。2017年,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针对该垃圾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启动锦州南山垃圾处理厂填埋场封场工程,实施了堆体整形、渗沥处理、垂直防渗、填埋气体收集导排、封场覆盖、场地排水、绿化等一系列工程,于2021年5完成工程综合验收。彻底解决南山垃圾场对环境造成的污染,进一步改善了城市人居环境。南山垃圾场变迁可以说是锦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按照市政府要求,我们将封场后的锦州南山垃圾场打造成集环境科普教育、生态成果展示和生态景观体验于一体的综合环保教育基地,让广大市民来亲眼见证环境治理的成果,接受环境教育,提高环境意识,引导更多的人来保护我们的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