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建局、锦州市建筑业各施工企业: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文件要求,统筹做好我市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延续工作,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补充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做好资质延续的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0416-3886258
联系邮箱:jwjjjcc@163.com
附件:1.《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的补充通知》
2.《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
(此件公开发布)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