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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住建发〔2024〕28号--锦州市住建局2023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情况通报

2024/04/15 2.2k 阅读 88 点赞

根据《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锦住建发〔2023〕178号)和《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措施》(锦住建发〔2021〕18号)文件精神,现将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情况和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行好的企业8家(信用等级AAA)

1、锦州坤和置业有限公司

2、锦州合鑫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锦州东湖世家置业有限公司

4、锦州凌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锦州碧桂园东湖置业有限公司

6、锦州嘉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7、锦州中天置业有限公司

8、锦州市云顶置业有限公司;

二、执行较好的企业3家(信用等级AA)

1、锦州辽西锦巷置业有限公司

2、锦州中鼎乐天置业有限公司;

3、锦州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

三、执行差的企业3家(信用等级A)

1、锦州金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锦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3、锦州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四、存在问题

1、违规收存预售监管资金。个别开发企业,贯彻执行预售资金监管规定不到位,未将预售资金直接缴存到监管账户,违规收存预售监管资金。

2、监管资金未及时归集到位。部分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未将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相关信息进行公示,未按规定将监管账户作为贷款到帐唯一账户,致使贷款预售资金未能足额、及时归集到监管账户。

五、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规范执行。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进一步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学习,准确领会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监管资金的缴存方式、缴存时限,依规做好监管资金的缴存工作,确保监管资金全额、及时存入监管专户,做到应缴尽缴、应存尽存。

2、重视违规问题,彻底落实整改。各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通报,重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相关违规问题彻底整改到位。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4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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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