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和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2年7月22日至9月22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进行了常规和营商环境专项巡察。2022年11月21日,市委巡察组向中共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查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
第一个聚焦方面的问题:
对“环境建设年”活动方案制定的各项工作未能具体实施,把“发文了”当成“落实了”。
整改情况:机关党委把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列入2023年1月中心组学习计划当中,已进行集中学习研讨。督查科牵头每月召开局长碰头会,对上个月全系统各项工作进行总结,并对下个月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同时,制定了全系统每月工作计划表,挂图作战,确保各项任务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第二个聚焦方面的问题:
个别办件时限存在超时情况,主要集中在建筑起重机械备案械告知等方面。
整改情况:针对巡视组巡视出的问题,立行立改,深刻剖析问题存在原因,并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方案,加强业务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努力提高综合素质。
第三个聚焦方面的问题:
1.市局与县区局之间监管责任不清,未明确作出事权划分。
整改情况:根据“双随机、一公开”业务的主管单位市场监管局的要求,已在辽宁省互联网+监管系统重新录入了市场名录库,原在我局网站公示的757家市场名录库已撤销。
2.工地扬尘治理工作不到位。扬尘巡检执法不规范、执法力度薄弱;日常巡检力度不够,发现问题不及时,存在被动整改情况。
整改情况:2022年7月18日,9月2日和9月5日,我局先后三次到该现场督促整改,提高标准,该现场于9月5日全部整改完毕。成立质量安全行政执法队,加大建筑工地管理的专业人员配备,积极主动加大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巡排查力度和频次,同时和市执法局加强配合联动,加大处罚的力度,有效解决建筑工地扬尘管控的突出问题;开展全市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大检查。
经过集中整改,取得了较好的阶段性成效,但对照市委巡察组提出的整改要求,仍然还需要持续强化整改认识、持续压实整改责任、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下步,局党组将坚持以严的要求、实的行动,充分利用前期整改成果,抓好后续整改工作,促进住建工作整体提质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0416-3884710
邮政信箱:锦州市太和区解放西路金瑞尚品1号716室
邮政编码:121001
电子邮箱:jzszjjdck@163.com
中共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