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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上半年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情况通报

2021/07/19 1.0w 阅读 61 点赞

根据《锦州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措施》(锦住建发〔2021〕18号)通知精神,现把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执行情况和信用等级评定情况通报如下:

一、执行好的企业8家(信用等级AAA)

1、锦州金城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监管率100%);

2、锦州香溢置业有限公司(监管率100%);

3、凌海振兴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凌河区分公司(监管率100%);

4、辽宁万成地产有限公司(监管率100%);

5、锦州金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率98%);

6、锦州嘉烨置业有限公司(监管率96%);

7、锦州碧桂园东湖置业有限公司(监管率95%);

8、锦州合鑫缘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监管率95%)。

二、执行差的企业9家(信用等级A)

1、锦州元亨置业有限公司(万意豪门房地产项目,网签96户,资金监管率为0%);

2、锦州宏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南郡天下·皇城房地产项目,网签19户,资金监管率为0%);

3、锦州时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时代·西湖雅居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率9%);

4、锦州荣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北方明珠三期C区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率24%);

5、锦州矿山(集团)瑞峰房屋开发有限公司(城市之光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率26%);

6、锦州中孚置业有限公司(中孚·六合府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率29%)。

7、锦州嘉恒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紫东1号院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率45%);

8、锦州中鼎乐天置业有限公司(宏业大都会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率55%);

9、锦州市碧桂园置业有限公司(御锦府房地产项目,资金监管率57%);

三、存在问题

1、违规收存监管资金。部分开发企业,未严格按规定将预售监管资金直接缴存到监管账户。

2、监管资金不能及时归集到位。部分开发企业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未按规定将监管帐户作为贷款到帐唯一帐户,致使贷款预售资金未能足额、及时存入监管账户。

3、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部分开发企业,对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不重视,未采取有力措施进行有效整改,存在违规问题整改不力、不到位、不彻底的问题。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学习,增强自律。各房地产开发企业,要切实加强预售资金监管规定的学习,提高对预售资金监管的重要性认识,增强自律意识。

2、遵守规定,规范执行。各开发企业要准确领会和把握相关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监管资金的缴存方式、缴存时限,依规做好监管资金的缴存工作,确保监管资金全额、及时存入监管专户,做到应缴尽缴、应存尽存。

3、正视问题,落实整改。各开发企业要高度重视通报,更要正视自身存在的问题,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相关违规问题整改到位。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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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