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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锦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机构的通知

2020/12/24 7.1k 阅读 519 点赞

根据《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实施意见》)(住建部令第17号》《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和《辽宁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按照市住建局党组会通过的《锦州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方案》,结合工作实际,现就培训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已通过省、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20年12月25日至2020年12月30日。

三、申报程序

向市住建局提出申请,经实地考核后,由局党组研究确定公布。

四、具备条件

具备省、市相关部门批准的培训条件,且能达到以下要求:

(一)培训系统的要求

1.报名系统:与辽宁省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联网的锦州市安管人员教育报名系统;

2.学习教材:辽宁省安管人员继续教育视频课件;“安管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新办培训视频课件,由培训机构根据全省统一编制的新版《安全培训系列教材》和《辽宁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教材》内容制作视频课件;

3.学习系统:培训机构自有系统,自有系统必须与学习教材视频兼容,且同步实现实时人脸识别。

(二)培训档案的要求

培训机构负责整理纸质版档案包括:报名表1份,身份证复印件1份,汇总表1份,同时建立学员培训纸质档案和电子版档案,档案内容应包含学员申请表、培训计划表、培训课程目录、网络课程学习时间明细、每次人脸识别时间明细、人脸识别对比照片不低于24张。培训纸质档案应按培训时间、班次独立建档成册。

(三)面授或网授培训的要求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采用面授(线下)或网授(线上)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自主选择。

1.面授培训的要求:培训机构应采用电话、微信等通讯形式告知企业培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采用每天2次纸质版签到和4次指纹签到,同时向培训学员每人发放一套相对应培训教材,培训教室必须具备投影仪、监控设备、教学电脑等教学设备。

2.网授培训的要求:企业通过培训机构提供的账号进行在线学习、在线模拟练习和在线模拟考试。在线模拟练习和在线模拟考试时间都计入培训学时,培训机构应全程对培训学员进行人脸识别认证,每30分钟一次,培训过程人脸识别次数不低于24次,以保证学习质量。

(四)与考试系统对接的要求

培训机构将培训合格的人员名单上传至辽宁省工程安全监督管理系统,由市住建局质安科负责对培训合格的人员安排时间进行考试。

五、培训收费

参照《锦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通知》(锦安监管[2015]24号)附件3《辽宁省安全生产协会教育培训工作委员会安全培训收费行业自律标准》,要求培训机构收费标准为10(元/课时.人)。

联系人:廖 巍 3887920

胡立波 3880971

申报地址: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和区金瑞尚品1号903室)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