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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召开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年度会议的通知

2019/04/11 5.5k 阅读 118 点赞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深入总结我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经验,周密部署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确保完成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节能减排目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经研究,我局决定召开2019年全市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年度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总结2018年度锦州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工作部署2019年重点工作;

2.宣贯《辽宁省绿色建筑条例》(2018年11月28日辽宁省人大常委会7次会议通过,2019年2月1日实施);

3.领导讲话。

二、会议时间

2019年4月17日13:30报到,14点正式开会。

三、会议地点

锦州市住建局一楼会议室。(锦州市太和区华信大厦一楼东侧会议室)

四、参会人员

(一)各县(市)区建设局分管领导、各级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和有关单位负责人;

(二)勘察设计、建设(开发)单位、施工、监理企业负责人、施工图审查机构主要负责人;

(三)部分建筑节能与科技领域相关技术单位、建筑节能材料生产企业和产品生产(经销)单位负责人。

(四)其他有关单位负责人。

请各参会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见附件)报送或电子邮件发送至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科(住建局616房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住建局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科

张晓亮 联系电话:3880949 15204167227

电子邮箱:kjc0949@126.com

附件:参会单位报名回执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9年4月12日

附件:

参会单位报名回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单位办公室电话

邮箱

参会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职务

办公电话

手机

备注:各单位要按照实际参加人员如实填写,如有变动请提前联系更改。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