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通知通报通知通报

关于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督检查的通知

2017/10/08 8.8k 阅读 156 点赞

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单位:

为加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管理,规范检测行为,提高检测工作质量,加快建立检测市场信用体系,根据建设部《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41号令)和省建设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建发〔2007〕79号)等相关文件,按照省、市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开展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监督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凡持有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检测机构,均在本次监督检查范围之内,本次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各检测机构进行检查,具体抽查比例为20%,具体抽查的检测机构名单将在检查前通知各单位。

二、检查依据

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国务院令第530号);

3、《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

4、《关于印发<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建发〔2007〕79号);

5、《关于印发< 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不良记录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辽建发〔2004〕69号);

6、《关于开展建筑节能工程现场检验的通知》(辽住建〔2012〕64号);

7、《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

8、关于调整《辽宁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实施细则》(辽建发[2007]79号)检测参数的通知

三、检查内容

各检测机构组织机构、质量体系、人员、仪器设备、环境设施、检测行为、技术文件、信息化建设、资质网上管理系统录入等。

四、检查办法及检查时间

从通知下发之日起,至6月30日结束,具体检查时间、行程另行通知。

五、结果处理

对检查中发现有违反规定行为的,按有关法规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人:於佳丽 张晓亮 电话:3886720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7年6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