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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召开“喜迎二十大·锦州这十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六场)

2022/09/26 1.5w 阅读 266 点赞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刘占禄:

大家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中共锦州市委坚强领导下,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守“突出政治性、坚持高标准、释放正能量”总基调,紧扣“四个机关”定位,依法履职。十年来,共召开12次人民代表大会会议、87次常委会会议、150次主任会议,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高质量建成辽西中心城市贡献了人大智慧和力量。

一、维护核心,以绝对忠诚坚定人大正确政治方向

这十年,常委会始终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自觉把人大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下开展工作。

坚持政治自觉。按照“成为自觉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机关”定位,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养成在吃透党中央精神前提下开展工作的习惯和自觉,确保人大工作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1. 坚持行动自觉。紧紧围绕市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的部署安排依法履职,确保市委决策部署到哪里,人大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力量就汇聚到哪里,作用就发挥到哪里。协助市委召开三次人大工作会议,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等相关文件。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向市委请示报告96次,依法作出决定决议89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915人次。

坚持学习自觉。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第一议程,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中央及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锦州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坚定制度自信。

二、突显公心,以良法善治全面推进法治锦州建设

这十年,常委会始终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动法治社会建设。

推进地方立法提质增效。自2015年10月拥有地方立法权以来,在市委领导下,常委会充分发挥立法主导作用,建立重大立法实行“双组长”专班起草、立法调研、论证、评估等机制。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小切口”“小快灵”“一张纸”解决“大问题”。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文化保护等方面,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规章11部,废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1部,开展立法调研40次,充分发挥立法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推动宪法法律全面实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开展“国家宪法日”活动,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立执行新闻发布会制度,自2018年,对每件新颁布或修改的法规,都召开新闻发布会进行宣传,促进法规实施。对“六五”“七五”“八五”普法规划和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促进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对47件地方性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查清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282人次。

三、围绕中心,以正确有效依法监督助推高质量发展

这十年,常委会始终围绕市委有要求、“一府一委两院”有需要、人民群众有期盼等方面选题,强化监督举措,推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突出监督重点。服务发展大局,对疫情防控、优化营商环境、“创城”“三大攻坚战”等工作监督,助推“一府一委两院”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督促经济社会发展,听取审议“十二五”“十三五”“十四五”规划以及工业经济发展、东北陆海新通道重点项目建设、国有资产管理、预决算、财政审计等工作报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建立依托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强化财政资金监督,为人民管好“钱袋子”。关注民生实事,对教育、科技、医疗、养老、“菜篮子”、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春耕备耕等问题进行监督,促进民生改善。助力改善生态环境,对海岸带整治、“两河”治理、垃圾处理等工作视察,跟踪推进落实。自2017年,每年都听取审议环保工作,助推生态锦州建设。强化执法司法监督,听取审议法院积案清理、检察院诉讼监督、公安机关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犯罪等工作报告;充分发挥执法检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对乡村振兴促进法等97部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创新监督方式。制定完善专题询问办法和满意度测评规定。2013年,首次对城市居民生活饮用水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询问,首次对市政府水利建设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十年来,开展专题询问13次、满意度测评17次。2015年,启动建设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2018年,制定预算审查前听取市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若干规定。采取“四不两直”点检暗访方式,开展调研千余次,有力地增强了监督工作的实效性和精准性。

保持监督韧劲。制定审议意见跟踪督办规定,十年来,督办的97项议题涉及305个问题全部落实。建立“回头看”监督机制,连续五年督办经济发展、市容环境、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工作;连续三年督办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拓宽监督领域,2014年,首次听取审议3个开发区(新区)预算及执行情况工作报告;2022年,首次听取审议市监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伞破网”工作报告。

四、聚力同心,以优质高效服务保障代表主体作用发挥

这十年,常委会始终尊重代表主体地位,积极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提供服务、给予保障。

多培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建立代表培训学习机制,采取精准培训、集中培训、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等方式,多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对代表全覆盖培训近万人次,代表素质得到提高、履职能力得到提升、工作信心得到增强,较好地推动了人大工作开展,夯实了人大工作基础。

多渠道拓宽代表活动平台。制定“双联系”方案、视察办法等制度,为代表执行职务提供了保障。建立24个省、市“代表之家”和“代表小组”,有效地推进代表工作常态化管理、规范化运行、信息化引领,确保代表活动有阵地、群众反映问题有去处。建立“主任接待日”“代表活动日”“网络平台”,畅通代表履职渠道。

多形式激发代表履职活力。制定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办法,建立“开门履职”第一行动、主任会议成员领衔督办、重点建议督办、议案建议办理“回头看”和人代会票决机制,督办的关于建立统一入境人员集中隔离场所等10件议案,关于加强老城区重要街路绿化等1344件建议,都在规定时限内办复。制定新时代加强和改进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修订市人大代表履职考评办法等制度。在代表中广泛开展“助稳、促活、创优,争做人民好代表”主题实践等活动,代表走街串巷进行“随手拍”、进企业和村屯(社区)帮助纾困解难、到一线参加疫情防控,代表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

五、坚守初心,以四个机关定位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这十年,常委会始终树立人大机关“大本营”理念,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党的建设和人大工作双进步。

发挥党组作用。充分发挥人大常委会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重要作用,严格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坚持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均由党组集体研究决定。带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反“四风”。

建立完善制度。强化制度建设,制定完善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常委会视察和会议纪律以及机关管理方面制度60项,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工作局面,机关工作效能得到全面提升。

强化舆论宣传。树立大宣传理念,成立新闻宣传科,配备了专门工作人员,制定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规定。创新宣传工作平台建设,建立锦州人大网站、人大公众号,人大信息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在人大公众号刊登稿件699篇。积极向上级人大投稿,在省以上媒体刊播发稿件4753篇,提升了人大工作的影响力与美誉度。

市政协秘书长 王 斌:

大家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战略高度,加强对人民政协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人民政协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制度创新,为新时代人民政协事业发展进一步指明方向,推动人民政协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在中共锦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锦州市政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人民政协性质定位,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在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中的独特优势,切实把人民政协协商民主贯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全过程,开拓了锦州政协事业新局面。

一、坚持党的领导,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始终保持人民政协协商民主正确政治方向

新时代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发展进步,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根本政治原则。十年来,我们主动接受、坚决服从市委的领导,充分发挥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切实担负起“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对政协工作的要求落实下去,把海内外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的政治责任。

一是坚持市委对政协工作的领导,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十年来,始终自觉接受市委对市政协工作的领导,坚持重要事项及时向市委请示报告,市政协年度协商计划经市委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实施。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吃透中央精神,保持高度一致”专题学习教育实践活动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支持市委第四巡察组对市政协机关开展政治巡察,支持市委第七巡察组进驻市政协机关开展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回头看”,对反馈意见及时进行全面整改。

二是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夯实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动权,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大、十九大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关于东北振兴、辽宁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7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深刻理解和把握中央关于政协工作重大方针政策和人民政协的性质、地位、职能、作用。十年来,进一步完善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引领的学习制度体系,建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座谈会制度,组织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常委集体学习92次。

三是充分发挥市政协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人民政协党的建设工作的若干意见》,设立机关党组,在专门委员会设立党支部,实现了“党的组织对党员委员的全覆盖、党的工作对政协委员的全覆盖”。充分发挥市政协党组“指挥中枢”作用、机关党组“一线指挥部”作用、机关党委“前沿指挥所”作用、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和机关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党的建设专题调研,召开全市政协系统党的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坚持每半年听取专委会工作汇报,每季度听取机关党组工作汇报,确保党的领导在市政协得到全面落实。

二、秉持守正创新,以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取得显著成效

人民政协的协商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光荣传统和政治优势。十年来,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我们以制度建设为基础筑牢提质增效的“四梁八柱”,在凝心聚力第一线、决策咨询第一线、协商民主第一线、国家治理第一线不断强化担当。

一是积极拓展协商形式。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集中制,不断丰富协商形式、创新工作机制,拓展政协协商参与面,探索创新形成了“副主席牵头、副秘书长负责、多委合办”专题议政性常务会议协商的工作模式,“副主席牵头、副秘书长负责、党派和工商联参与”的重点协商工作模式,构建了以全体会议为龙头,以专题议政性常务会议和主席会议协商为重点,以专门委员会专题协商、对口协商、提案办理协商、界别协商联动配合为常态的协商议政格局,切实做到与市委同心同德、同轴运转、同向推进。

二是认真制定协商规则。坚持“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由众人商量”,通过梳理十年来加强专门协商机构建设的主要成效、基本经验和具体做法,制定了《协商规则》,明确了13种协商形式,规范了协商次数和承办单位,探索政协协商同其他协商联系配合的有效形式,促进不同思想观点的充分表达和深入交流,做到相互尊重、平等协商而不强加于人,遵循规则、有序协商而不各说各话,体谅包容、真诚协商而不偏激偏执,形成了既畅所欲言、各抒己见,又理性有度、合法依章的良好协商氛围。

三是全面提升协商质量。按照“从注重‘做了什么’、‘做了多少’向‘做出了什么效果’转变”的要求,把质量意识贯穿协商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通过开展委员读书活动,切实提高履职能力。高水平承办了辽宁沿海经济带(锦州)研讨会,为建设海洋强省建言献策,意见建议被全国政协采纳。就“培育高成长性科技企业”,提出横向构建“爆品、深科技、双五”特色企业的全生命周期培育生态体系建议,写入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围绕推动锦州全域转身向海发展,提出的壮大海洋产业等24条建议,全部转化为党政决策。

四是培育传播协商文化。坚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强化人民政协开展协商的过程,就是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就是交流思想、凝聚共识的过程,就是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过程,就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过程。坚持优化“商”的环节设计,丰富平等对话、理性沟通、友好交流的民主形式,引导参加政协的各协商主体更好地掌握对话技巧、沟通艺术和说服能力,积极营造平等、包容、理性的协商文化氛围。

三、锚定使命任务,以新时代人民政协履职的中心环节推动人民政协协商民主事业蓬勃发展

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共识,是人民政协成立的基本初衷,也是人民政协赖以存在的价值所在。十年来,我们坚持发扬民主和增进团结相互贯通、建言资政和凝聚共识双向发力,进一步彰显人民政协协商民主的优势,努力把各方面智慧和力量凝聚起来,形成高质量建成辽西中心城市的强大合力。

一是做好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各族各界代表人士凝聚共识工作。始终立足统一战线组织基本属性,不断夯实共同奋斗的思想政治基础,广泛开展“四史”宣传教育,推动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实现思想上的共同进步,进一步筑牢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切实增强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坚持把凝聚共识融入监督视察、调查研究、协商履职活动中,在建言成果、思想收获上一体设计、一体落实。十年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参与协商活动1700余人次,报送社情民意信息838篇,提交集体提案457件,作大会发言205余人次。

二是健全发挥新型政党制度优势的机制。70多年来人民政协的性质定位和重要职能,为将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提供制度支撑。我们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实行新型政党制度重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作用,以调研联合、活动联办、委员联管为目标,以完善秘书长联席会议制度为抓手,通过创新党派和工商联全过程参与市政协重点协商、调研、监督性视察工作模式,支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在政协参与全市重大方针政策讨论协商,支持各民主党派以本党派名义在政协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实现了政协协商同政党协商在协商议题、时间等方面的有效衔接。

三是积极做好面向社会传播共识工作。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广泛凝聚共识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有的放矢做好宣传政策、理顺情绪、增进团结的工作,推动人民政协成为在共同思想政治基础上化解矛盾和凝聚共识的重要渠道。扎实开展“讲好‘辽宁故事·锦州篇’,展示良好发展预期”界别活动组活动,市县两级政协共开展154次、参加委员1046人次、提交故事131篇,大力宣传实力、法治、文明、生态、幸福、充满活力的锦州好形象。十年来,18个民主监督组和123名特约监督员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开展监督活动680余次,提出意见建议626条,420余条意见建议被有关部门采纳。

四是广泛汇聚锦州振兴发展的正能量。开展解放思想推动高质量发展大讨论,十年来,就加快沿海经济带发展、建设美丽宜居城市和乡村、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加快建设全域旅游城市等召开专题议政性常务会议,向市委、市政府报送建议案18份,提出意见建议480多项。立案提案2312件,锦州中学搬迁、徐州街改造、钢厂小区明渠变暗渠等提案得到落实和群众好评。向全国政协、省政协和市委、市政府报送政协信息737期,设置城市路桥低洼路段积水深度标识、完善基层医疗机构等社情民意信息得到积极采纳,为化解社会矛盾、推动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记者:请问党的十八大以来,锦州在提升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效能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工商联党组书记 刘晓蕊:谢谢你的提问。7月29-30日,党中央召开了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提出了“十二个必须”,其中就包括了必须坚持好、发展好、完善好中国新型政党制度,这就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中共锦州市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思想,大力推动多党合作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在创新中提升,为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履职尽责创造了条件,提供了保障。

一是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积极构建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工作格局,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广泛凝聚政治共识,不断增强党在统一战线中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把各方面力量团结凝聚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周围,形成了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的生动局面。

二是政党协商有序开展。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治协商工作条例》,坚持每年年初制定政党协商计划,并向全市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通报。近五年来,市委、市政府召开或委托有关部门召开党外人士协商会、座谈会和情况通报会80余次。

三是参政议政成果丰硕。拓展知情明政渠道,建立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党外人士通报情况制度,加强党政领导与民主党派负责人联谊交友,强化市政府部门与民主党派市委会对口联系。每年定期召开各民主党派市委会、市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年度重点调研成果协商座谈会,组织党外人士视察政府重点工程和项目,建立完善党外人士建言献策“直通车”制度,截至目前,共上报各类意见建议230条,一批重要建议已转化为党和政府的决策和文件。认真贯彻落实民主党派成员在各级人大、政协中占有适当比例的规定,推进各民主党派成员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以及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提高同党外人士合作共事水平。

四是民主监督扎实推进。定期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经济形势等重要工作报告会、党外人士座谈会等会议,组织党外人士视察市政府重点工程,为开展民主监督提供有力支持。今年,全市各民主党派正在围绕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开展民主监督,召开了营商环境专项民主监督座谈会,认真听取意见建议,积极地改进工作,展现了我国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特优势。

记者:近年来,我市的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能否具体介绍一下相关经验和做法?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李雅亮:感谢这位记者朋友的提问。法治政府建设涉及诸多领域、涵盖很多方面,市委、市政府始终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坚持高位谋划、高点部署、高效推动。市司法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积极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为抓手,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实现全省领先。

一是深化改革,全面优化营商环境。累计承接、调整、取消、下放行政职权事项1040项;编制并向社会公布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全面推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开展有违市场公平竞争制度清理工作;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建成“惠企一站通”,强化“12345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一个号码管服务”。

二是健全制度,不断强化依法行政。制定实施《锦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行政决策事项前程序审查制度》,实现政府行政决策事项法治审核全覆盖;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市政府法律顾问当值等制度,促进依法行政公信力大幅提升。

三是护企助企,大力推行柔性执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实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裁量权,制定并公布指导标准;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模式,制定包容免罚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制度,杜绝计划外执法,促进行政执法更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多元解纷,持续加强社会治理。统筹推进县、乡、村三级“一站式”矛盾纠纷解决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村(居)民评理说事点”、“人民调解工作队”作用,打造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亮点;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听证制度、重大疑难复杂案件集体审定制度,促进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充分发挥。

五是优化服务,深入践行法治为民。持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中心、站、室建成率达到100%;组建助企“法治体检”律师服务团,“一社区(村)一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高效实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力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方位开展“法律七进”活动;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擦亮以东湖公园宪法广场为代表的锦州法治品牌。

法治政府建设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点任务和主体工程,感谢社会各界以及媒体朋友们对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长期以来的关注和支持,希望我们共同努力,宣传特色和成效,推广经验和做法,共同营造我市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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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