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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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召开《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新闻发布会

2022/07/31 1.2w 阅读 467 点赞

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 刘占禄:

大家好!首先,对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各位领导和同志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我就《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有关情况作以简要说明。

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切实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人民生活品质、提高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国务院、住建部以及省政府、市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为建立生活垃圾管理长效机制,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提供了法治保障。为进一步深入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动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地方性法规纳入立法计划。市政府提请审议后,在深入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两次审议,并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条例》将于今日起施行。《条例》的出台,对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部署,回应人民群众呼声,推动我市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条例》,主要依据《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借鉴了一些地区相关立法工作经验。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注重以“小切口”解决“大问题”。《条例》共十五条,从以下几方面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法规适用范围和生活垃圾的定义及分类标准。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资源化利用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应当遵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条例。二是明确相关工作职责。对市县两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工作职责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了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是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相关工作。三是明确相关工作制度。规定我市逐步推行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制度;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管理责任人职责。四是明确相关工作规范。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标准以及方式等方面作出规定,确保相关工作依法规范开展。同时,还对编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专项规划,制定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和收集容器设置规范等作出规定。五是明确法律责任。法规在不重复上位法规定的前提下,对未在指定的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行为设定了处罚。

以上就是制定《条例》的基本情况,另外,还有一项决定要在这里和大家说明, 2016年锦州市人大常委会制定的《锦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因其主要内容基本已被新修订的《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覆盖,而且个别条款与《行政处罚法》不一致,今年4月27日,锦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决定废止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已于6月29日公布。


记者:《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于今日施行,请问,我市的生活垃圾是如何分类的,不同种类的生活垃圾又将怎样处理?

市住建局局长 王英超:按照《条例》规定,我市的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标准分为四类。我们会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以及分类投放指南,明确分类的标准、标识、投放规则等内容,并向社会公布。同时,《条例》也对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工作做出了规范。四类生活垃圾的处理方式,总体来说,可回收物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采取资源化回收、利用等方式处理;厨余垃圾由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有害垃圾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属于危险废物的,按照危险废物处理;其他垃圾我们将采用焚烧发电等资源化、无害化方式处理。


记者:请问,住建部门作为《条例》实施的主要职能部门,在贯彻实施《条例》方面的总体目标是什么?有什么具体举措?

市住建局局长 王英超:垃圾分类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复杂的民生工作,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我们设定了短期和长期两个目标。

短期目标是:到2022年年底,高新区实现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县(市、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分类示范片区。居民小区、相关企业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逐步提高。

长期目标是:到2025年底,高新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区;其他县(市、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全市城区(含县、市)基本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

在贯彻实施《条例》具体措施方面: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全媒体,线上宣传与线下活动有效结合,构建多层次、立体化传播矩阵,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加强《条例》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二是推进设施建设。指导各县(市、区)按照四分类要求对原有的垃圾投放点、站按照便利化、精细化、人性化要求进行升级改造,做到能防雨、设置便于夜间投放的照明设施等。推进太和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二期工程建设和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是严格分类管理。实行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物业公司、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指导、督促居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建立健全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相衔接的运输网络,杜绝“先分后混、混装混运”。四是强化工作评估。按照有关要求,对各县(市、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定期评估考核,并通报评估结果,推进动垃圾分类指标任务的如期完成。


记者:请问,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作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重要执法部门之一,如果出现未按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违法行为,将按什么标准进行处罚?

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陈志强:出现单位或个人未按指定地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情形,将由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属地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根据业务主管部门发现移交、城市管理网格化责任人巡查发现、群众举报、上级交办等案件线索确定是否立案调查,达到立案标准的,依据行政处罚法普通程序依法处理,按照《锦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单位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记者:请问,司法局作为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的职能部门,在促进《条例》贯彻实施方面,将开展那些工作?

市司法局副局长 蒋新:市司法局将按照工作职能,多措并举,全方位做好执法监督和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确保《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实施。

一是协调各相关部门形成合力,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住建、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城市管理等部门,我局将发挥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职能,进一步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制定垃圾分类处置细化办法和政策措施,总结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经验,完善配套规章制度,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依法规范、有力有效进行。

二是把《条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八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法治宣传教育计划,进一步落实普法责任制,营造良好的垃圾分类社会氛围,充分利用报刊、网络、条幅等多种宣传手段,加大对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介绍,多途径普及垃圾分类知识,督促执法单位充分发挥“谁普法、谁执法”责任制,在执法、管理和服务过程中向相对人和社会公众开展普法宣传,使社会大众增强分类投放意识,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该《条例》的施行,必将进一步改善和提升人居环境品质,切实提高我市新型城镇化治理和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记者:市人大常委会在推动《条例》贯彻实施上,怎样发挥监督作用?

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 杨峰:市人大常委会将把推动《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实施作为一项重点监督工作。在具体措施上,一是着力推动《条例》宣传。加强人大相关专委员和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多角度、全方位、常态化宣传法规规定,增强社会知晓度,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自觉承担、积极履行生活垃圾分类义务。二是跟踪监督《条例》实施。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综合运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多种形式,促进法规精准实施,依法营造干净整洁、绿色环保的工作生活环境,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三是适时听取工作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报告规定明确,法规施行满一年,实施主管部门应当向人大常委会报告法规实施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相关报告和具体工作情况,适时安排听取和审议《条例》贯彻实施情况专项工作报告,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法规实施工作意见和建议,合力推动法规贯彻实施,为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实现锦州绿色发展、可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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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