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建办人函〔2019〕384号)和《关于调整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中关于规范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并开展试点工作的要求,根据省建设厅《关于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就试点机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与范围
符合条件的施工企业、培训机构及职业院校等(以下统称培训机构)。
二、申报程序
各申报培训机构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试行)》(附件1),认真整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于2020年12月21日12时前,报送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工作要求
各申报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凡申请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试点的培训机构都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确保培训机构具备开展相应岗位职业培训的条件和能力,完全符合申报条件,不弄虚作假,确保上报材料内容真实不虚。
马姝坤:3808200,13304060888
丁建新:3888857,18704229353
报送地址: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太和区金瑞尚品1号)
人事科615房间
电子邮箱:msk56888@163.com
附件:
1.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试行)
2.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机构申报表
3.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承诺书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2月17日
附件1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机构有关要求(试行)
一、培训机构类别
开展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的机构应为下列之一。
(一)一级及以上施工企业,且具有专门培训机构,如企业培训中心等。企业具有一定规模的自有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持证人员100人以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不良行为记录。企业如面向社会开展培训,需具备办学许可。
(二)具有相关办学资质的培训机构,具备从事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培训能力,长期支持行业人才培养工作,从业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三)开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相关课程的职业院校(含技师学院、技工院校)等,长期从事行业相关人才培养,为行业输送大量合格人才,无不良记录。
二、培训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熟悉国家职业教育方针和就业政策,社会信用良好,无违法等不良行为记录。
(二)建立相对完善的培训管理制度,具有规范的财务制度和内部规章制度,运营管理规范。
(三)具有与培训职业岗位、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实训设施、设备。
(四)有专门负责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机构,有与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一定数量的相关专业专职教师及稳定的兼职教师队伍。
三、测试机房推荐配置
(一)每个考场计算机不低于30台,且有不低于总数5%的备用机;
(二)确保所有计算机可以连接到互联网,建议50M网络带宽(以50台计算机标准),以保证测试顺利进行;
(三)每台计算机需要配备一个摄像头,摄像头分辨率不低于720P,确保摄像头能完整采集电脑前方座位区域,用于人脸识别和测试过程抓拍;
(四)计算机配置要求:
(1)操作系统:推荐windows7及以上版本(建议使用64位);
(2)内存:最少4G内存;
(3) CPU:intel双核高主频,建议使用i5或i7系列或同级别处理器;
(4)硬盘:存储空间不低于100G;
(5)屏幕分辨率要求不低于1280*800。
四、申报材料
(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机构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培训机构简介,包括基本情况、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培训场所、办公用房和管理人员情况,开展建设行业相关培训工作情况等。
(三)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及培训收费样票复印件等。
(四)自有办公、培训、测试场所的产权证明或租赁协议。(五)师资情况。
(六)主要规章制度,包括教学管理、学员管理、师资培训管理、教案管理、财务管理、后勤保障、防疫措施、突发应急预案等。
(七)测试机房情况,包括计算机数量及配置、网络及视频监控、疫情防控设备配备情况等。
附件2
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试点机构
申报表
申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一、本表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二、本表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和准确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办学许可证
登记机关
许可证号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培训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培训机构现有资源情况
培训用固定资
产总值(万元)
培训经费来源
教学仪器设备
套数及总价值
(万元)
培训场地情况(使用面积)
自有m2
租用m2
租赁期限
场地
属性
其中
培训教室
办公场地
个数
总面积
个数
总面积
自 有m2
租 用m2
教学职工
总人数
其中
管理人员
教师人
专 职人
兼 职人
专 职人
兼 职人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 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职 务
兼职教学管理人员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 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职 务
二、拟申报开展培训专业情况
培训岗位名称
师资情况
姓 名
性别
年龄
学 历
职称或职业资格
专(职)兼
任教科目
备注:此表按岗位分别上报
申报单位
意见
负责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意见
经办人(签名):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
培训机构承诺书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工作的通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制定的相关实施办法与工作要求,本培训机构做出如下承诺:
1、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统一的职业标准、统一的培训大纲及有关要求组织开展培训与测试工作;
2、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本省、市建设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实施办法;
3、保证提交的培训机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4、保证上传培训数据与测试数据的真实性;
5、按照有关要求留存相应的培训档案与测试档案,
不弄虚作假;
6、积极配合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与检查,如有违规行为,自愿接受并承担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处置的结果。
培训机构(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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