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切实规范我市建设工程领域招投标活动行为,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结合省住建厅《关于对2018年度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对照检查,经省厅建管处确认,我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时间的计算依据为《民法通则》第154条 “民法所称的期间按照公历年、月、日、小时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时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期间的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二十四点。有业务时间的,到停止业务活动的时间截止。”
各招标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严格按此规定执行。
联系人:市住建局勘察设计监管科
才连庆 联系电话:3881779 18640617518
朱 猛 联系电话:3881779 15104161585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