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锦住建委发〔2016〕31号
转发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召开
期间和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各燃气经营企业、委属各相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加强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和春季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锦安委办明电〔2016〕1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和春季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平稳运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领会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领会“2.26”和“2.29”会议及通知文件精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负责抓,责任部门具体抓。持续保持安全生产高压态势,切实把工作和责任落到实处。
二、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管理整改。各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化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彻底排查和整改安全隐患,加强对城镇燃气、供热管网、建筑施工等重点部位的监管。省、市、委将随时进行检查督查。
三、统筹安排工作,加强值守报送。各单位要统筹安排好全国两会召开期间和春季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检查自查和人员值班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和值班值宿制度,完善各种应急预案,配齐配全应急装备,保持通讯全时畅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确保能随时应对和处置各种突发事件。遇有重要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
联系 人:谷永忠 孙义明
联系电话:3861331 2896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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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