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
新闻发布新闻发布会

锦州市召开“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之年”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七场)

2023/05/29 1.6w 阅读 360 点赞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斌:

年初以来,市自然资源局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锦州实现新突破,取得了明显成效。重点在以下三个方面聚焦发力,履职尽责。

一、聚焦规划引领,推动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高标准编制《锦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锦州市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锦州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目前,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已编制完成,生态修复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已发布实施。通过规划引领,促进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一是严守资源安全底线。划定“三区三线”,按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的顺序,在空间上对经济社会活动进行合理限定,既为锦州未来高质量发展和科学谋划留足了空间,又为更好地落实耕地保护任务,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二是优化国土空间格局。通过编制锦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实现“多规合一”,优化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对我市加快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建设美丽锦州具有重要意义。三是促进绿色低碳发展。抓住资源利用这个源头,强化节约集约,通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盘活存量低效用地,鼓励土地混合开发和空间复合利用,引导城市有机更新,推动城市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发展。

二、聚焦绿色发展,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在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上,自然资源部门承担着重要职责和使命。一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严格占补平衡管理,落实“占一补一、占优补优、占水田补水田”硬性要求,做到以补定占。严格耕地“进出平衡”管理,确保辖区内年度耕地总量平衡。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努力构建“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的耕地保护制度,持之以恒、切实有效地保护好耕地。二是扎实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我局会同凌海市政府争取中央资金3亿元,实施了大小凌河口系统修复工程,项目投资5.14亿元。通过退养还湿、盐沼修复、潮沟疏通等措施,目前已完成海岸带整治修复1560公顷,修复海岸线7.62千米,修复潮沟14.1千米。通过实施生态修复工程进一步优化了大小凌河口湿地生态系统结构、明显加强了生态系统稳定性、有效改善了生态系统质量;认真组织开展废弃矿山复绿行动。通过生态重建、辅助再生、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方式,实行一体化保护,系统修复,力争到2025年,完成废弃矿山复绿3.4万亩目标任务,项目投资约2.5亿元,争取省补助资金1亿元,其中2023年争取省补助资金1274万元;大力推进“绿色矿山”建设,2025年,全市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生产矿山不低于70%,绿色矿山总量力争达到12个,基本形成管理规范、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目前,已完成3个,2023年度,计划完成3个,通过开展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在我市基本形成管理规范、集约高效、环境优良、矿地和谐的绿色矿业发展新格局。三是努力构建生态修复多元投入机制。坚持“两条腿走路”,在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修复模式,鼓励和支持“生态治理+产业导入”的治理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科学治理”的生态修复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聚焦主责主业,推动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牢固树立“项目为王”理念,把项目建设作为助推锦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的重要支撑。一是全力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对重点建设项目,超前介入,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为项目选址生成提供支撑服务。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以真实有效的项目落地作为配置计划的依据。二是优化产业用地供应方式。推行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模式,通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事先定标准、政府优服务、企业重承诺、过程强监管、失信有惩戒”的“标准地”出让制度体系,促进工业项目尽快落地达产,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三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完善告知承诺制和容缺受理服务,建设自然资源综合管理业务平台,提升“一网通办”“全程网办”水平,以“万件清理”监督行动为突破口,紧盯“万件清理”任务清单,认真履职尽责,积极研究部署、积极组织推动、积极解决问题,努力营造“办事不用找关系”的优质高效营商环境。

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锦州实现新突破,既是一项政治任务,也是一项民生工程,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自然资源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咬定目标、苦干实干,履职尽责,坚决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锦州攻坚站,为实现锦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首战告捷作出我们应有贡献。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士延:

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学习领会、贯彻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高水平保护推进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根基助力绿色转型。在锦州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中,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围绕“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在打造美丽锦州上实现新突破”,明确重点工作任务,以省、市考核指标为牵引,多措并举开展以下重点工作:

一、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为导向,积极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及市委生态环境督导工作。

持续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强化统筹协调,对整改任务和节点措施任务进行督办和现场调研,明确了2023年需要完成的5项整改任务、9项节点措施及相关责任单位,坚决保证整改实效。强化跟踪问效,市督改办组织相关部门提交销号申请,对2022年完成的10项整改任务整改成果进行确认,目前,5项整改任务已通过省级部门验收,剩余5项整改任务正在履行验收程序。对2021年、2022年已经完成整改的19项任务进行复核,均达到了整改成效,不存在虚假整改、敷衍整改的情况。进一步做好市委生态环境督导工作。坚持问题导向,以高质量整改督导反馈问题为目标,继续推动十三届市委第一轮生态环境督导整改工作,确保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到位。适时启动十三届市委第二轮生态环境督导,巩固督导成果,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推动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升。

二、保持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力度与势头,以更高标准保护蓝天、碧水和净土。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精准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做好空气质量保障工作。制定实施《锦州市2023年二、三季度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散煤清洁能源替代,年底前完成低碳改造试点项目一期3907户居民清洁取暖改造,筹备申报锦州市北方城市清洁取暖城市项目。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秸秆焚烧、禁燃禁放等工作,着力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攻坚战;积极推进锦兴钢厂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实施工业炉窑低效治污设施提标改造,推进燃煤锅炉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整治,着力打好臭氧污染治理攻坚战;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工作,年初至今,全市新登记443台,累计登记2009台。加强对国三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督抽测,划定高排放非道路机械禁用区,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碳排放核查及数据质量管理,推动建立市本级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工作机制。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巩固水污染治理成效。坚持问题导向,制定实施了《锦州市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和《锦州市2023年入河排污口规范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锦州市医疗机构重点污水处理设施帮扶排查行动方案》《锦州市2023年河流断面加密监测方案》等一系列工作方案。开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信息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整治台账,做到完成一个销号一个。坚决保障锦凌水库水源安全,正在制定水库入库河流“一河一策一图”环境应急方案,提升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制定实施了《2023年全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水源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整治,积极推进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建立常态化水环境监管机制,加大涉水企业污染监管力度,利用污染源在线监测、执法监测手段,对超排、偷排单位予以严厉打击。截至4月,我市国考断面河流水质优良率为88.9%,无劣五类水体,14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100%。积极谋划锦凌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锦州安帮污水处理厂尾水生态湿地建设工程和锦凌水库氮磷溯源解析及蓝藻水华监测评估与治理研究三个水污染防治项目。推进渤海(锦州段)综合治理,聘请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对我市近岸海域开展污染源解析与对策研究,实施精准治理。积极推进《锦州市美丽海岸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编制工作,开展“辽东湾-锦州滨海段”美丽海湾创建工作。加速推进国家农村黑臭水体治理试点示范项目,年底前完成23条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扎实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有效管控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完成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和名录动态更新工作。2023年全市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共34家,年底前完成土壤及地下水自行监测工作。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强化重点建设用地环境准入联动监管工作,确保全市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开展2023年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和“回头看”工作。启动城市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处置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工作。

三、持续提升生态环境监管执法效能,为锦州经济高质量发展加油助力。

实施全过程管控,推动企业绿色发展。严把环评审批关,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深入推进“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实施,建立更新调整与跟踪评估机制,提升“三线一单”对园区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作用,实现园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管理。进一步落实优化环评审批服务,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锦州市生态环境局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不断优化环评审批运行机制。继续实施重大项目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和包保服务审批机制,提升“一网通办”服务质量。巩固排污许可全覆盖成果,常态化开展排污许可证质量核查,完善排污许可质量保障和动态更新管理机制,建立排污许可日常管理与环境监测执法监管联动机制,构建以排污许可证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一证式管理体系,实现排污许可全要素、全周期管理。优化执法监管方式,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高全市生态环境部门服务企业发展水平,出台了《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办事不找关系指南》,推动“办事不找关系,用权不图好处”成为常态。制定了《锦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环境执法差异化监管、推行非现场监管方式、实施轻微违法减免处罚,对纳入正面清单名录的企事业单位无事不扰,激励企业自觉守法,助力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为发展提供环境安全保障。持续开展核与辐射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我市88家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检查,及时排查整改风险隐患。开展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规范化管理评估,加大对医疗废物处置单位的监管力度,做到应处尽处。通过对“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废弃化学品)、涉重金属企业、化工园区、饮用水水源地等重点环境风险领域进行排查治理和全面评估,进一步压实企业环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确保生态环境安全。

实施三年行动是一次重大考验,更是一次难得机遇。市生态环境局将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抓好落实,确保三年行动取得扎实成效。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彪:

近年来,市住建局始终秉承“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科学合理开展治山治水工作,使我市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宜居指数不断提升。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在考察东湖森林公园时特别强调:“要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科学合理规划城市的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多为老百姓建设休闲、健身、娱乐的公共场所。”市住建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扎实促进“山—水—城”有机融合,围绕“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在治山治水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在治山方面,我们实施“三山”共建,让城市绿起来。

一是南山公园竣工落成。本着生态修复、休闲健身、文化传播的原则,我们主导建设了南山公园工程。一期工程于2016年10月交付使用,2018年9月末正式竣工,建设面积约116万平方米。共建设行车道路10公里,各类景观小品总面积90余万平方米,绿化总面积20余万平方米。南山公园的交付和竣工,在2016年和2018年分别被评选为年度“锦州百姓最关注的十件大事”之首,对南山的生态修复具有重要意义。

二是紫荆山公园点缀城东。紫荆山公园位于锦州城区东部紫荆山,由紫荆山景观路、山顶生态公园和紫荆朝旭迎宾广场构成,其中,紫荆山景观路全长5.1公里,是紫荆山上第一条盘山旅游公路,被誉为“锦州市区第一美丽盘山路”。紫荆山公园的建成,重现了“紫荆朝旭”美景,对支撑凌海市与凌河区“双凌”协同发展,完善我市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拓展城市东部空间布局,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是北普陀山成为城市“氧吧”。锦州北普陀山风景名胜区总面积27.26平方公里,核心区域面积7.26平方公里。近年来先后新建了碣石印社、文化展厅、印林等文化景观以及彩色广场、“别有洞天”等景点,完善了大兴沟2条水系和1条瀑布,重新翻整了李子园1、2号路,大兴沟至东门路,老虎沟路以及山楂园路等景观道,使北普陀山被誉为城市“氧吧”。

此外,我们稳步推进城市生态修复。近年来,先后完成了4个高速公路出入口景观绿化亮化美化,以及配水池战斗遗址保护等重点工程,完成了小岭子机场景观绿化、小扒沟带状公园改造、松坡公园改造、安居公园改造等工程。在建设生态工程的同时,注重恢复城市绿色,累计栽植乔灌木7445株、地锦10730株、草坪及模纹13.22万平方米、各类花卉9.56万平方米,改造绿地3.47万平方米。

在治水方面,我们发力“三河”共治,让河水清起来。

一是压茬推进小凌河生态治理。小凌河生态治理累计54公里,解决了环境脏、污染重、乱象多、风险大的问题,防洪标准由十年一遇提高到五十年一遇。2019年,小凌河滨河路共五期工程54公里全线贯通,打通了城区交通“主动脉”。在此基础上,我们沿河修建了10余公里的绿化带,并将北岸129万平方米的河滩荒滩树林全部纳入进来,建设了东湖森林公园,成为了城市“新名片”。

二是全面开展女儿河生态治理。女儿河累计治理13.2公里,水质稳定达标。同步开展女儿河滨河路工程,分为两期实施,一期工程8.8公里已竣工通车,二期工程4.4公里,将与解放西路市政路网全面连通。此外,在锦州文化艺术中心对面,我们还建设了女儿河文化公园,总面积约5.4万平方米,2021年6月开放使用,成为南部城区居民日常休闲健身放松的好去处。

三是积极推进百股河生态治理。在两河整治的基础上,2021年我们启动了百股河生态治理工程,治理总长34.1公里,其中头道河23.8公里、二道河10.3公里;同步推进百股河滨河路14公里以及其支流二道河滨河路3.2公里建设工程,2022年建成通车。

同时,我们加大力度对城市黑臭水体和污水进行治理。全市建成区的5条黑臭水体全部完成整治,并通过了长治久清效果评估;积极推进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和排水管网改造,取消了建成区全部生活污水直排口,生活污水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对城区内保护较好的河道,通过兴建环河景观路、河畔公园、文化广场等措施,引导百姓爱护水源。同时,加大污水处理能力,对我市原有污水处理厂进行了扩建,扩建后,全市城区共有污水处理厂4个,主城区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89.39%,再生水量利用每天6.8万吨、再生水利用率21%。

下步,市住建局将以习近平总书记到辽宁及锦州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为引领,以锦州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要求为落脚点,全力打造山水宜居之城。

一是推进绿地建设,增进绿色福祉。着力建设园林城市,力争到2025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均达到40%以上。市住建局作为牵头部门,今年将联合责任部门,完成天鹅湖湿地公园建设,并启动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我们也将重点推进小凌河体育文化公园和锦州动物园升级改造等项目,实施北普陀山景区改造升级,推进太和区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建设;积极做好街路、公园、绿地新补植及花卉栽植,完成八一公园新改建,在主城区完成10个口袋公园、街角绿地建设项目。同时,我们还将巩固现有建设成果,重点对东湖公园等各类城市公园、绿地进行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管理。

二是开展河道整治,守护碧水清流。今年,我们将持续推进河道整治,巩固小凌河、女儿河、百股河的河道治理成果,实行动态监测,确保整治效果长期保持。扎实推进小凌河右岸汇流口至百股大桥段的筑堤工程,目前项目建议书已批复,正在协调属地推进征拆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年内,我们还将对锦娘路雨污水主管和雨水支管进行安装,对路面实施恢复水稳层及沥青面层施工,并开展曙光街和桥南地域的雨污分流改造等工程建设,确保水脉畅通。

三是实施更新改造,优化市政设施。市政设施的优化改善,能给人民群众带来最直观的感受,今年,我们将对主城区松坡路、锦义街、人民街、解放路等20条城市街路进行维修改造。其中:待大外环通车后,拟对松坡路实施全路段大修翻建,全长11.78公里,面积27.68万平方米;认真落实“向南不忘铁北”战略,对铁北老城区的人民街、锦义街、重庆路等主要街路进行铣刨罩面维修,对北安路、北宁路等15条道路实施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做好地下管网的更新改造,今年计划更新改造老旧燃气管网244公里、供水管网160公里、供热管网144公里,排水管网212公里。此外,我们还将计划实施街路及沿河楼体亮化工程,并为传统路灯更换节能灯具,让锦城夜色更美、更靓丽。

我的发布就到这里。谢谢大家!

锦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少玉:

很高兴有机会和大家见面交流,首先感谢各新闻媒体长期以来对我市水利工作的关注支持和大力宣传!

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化水生态文明建设,锦凌水库工程、“三河共治”等等这些工作使得我们锦州的水环境得到了极大改善。

2023年,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安排部署,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水利系统将锚定目标、勇担使命,让锦州的水更清、河更美、生态更宜居,使水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一是在河长巡河治河工作上取得新突破。我市河长制工作在5年多的探索实践中,建立了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双总河长,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健全制度保障、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履职方式,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各级河长总计巡河19万余人次。今年,全市各相关部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委、政府一把手作为双总河长签发的《总河长令》5号令,充分发挥“河长+河湖警长”“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继续将240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4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统筹协调解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重大治理保护问题,巡查在河库“最前哨”,守护到河库“最后一公里”。

二是在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上取得新突破。近年来,我市持续下大力气抓好防汛减灾工作,基本实现了“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的工作目标。2021年,锦州市水利局被国家水利部评为水旱灾害防御先进单位。当前,我们已经组织全市全面对水库、河流险工险段、在建工程、桥梁涵洞、危房险房、渔港码头、渔船等重点部位开展隐患排查工作,组织开展专项预案、部门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特别是五级以上堤防汛抢险预案、城市内涝应急预案和基层转移避险预案的编制工作,组织开展防汛抢险和应急避险演练、完善应急抢险救援体系工作。正式入汛后,我市将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全面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四级包保责任制和市级领导防汛双包责任制,气象、水文、应急、水利、自然资源、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会商分析、数据融合共享,密切监视雨情、水情及天气变化,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短信、微信、农村大喇叭等媒介,多渠道、广覆盖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确保预警信息到村、到户、到人,全力做好河流、水库度汛工作,做好山洪泥石流、台风等灾害防范工作,做好城市防洪排涝、农田排涝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是在河道生态治理保护上取得新突破。“十三五”期间,我市围绕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山洪沟治理工程、大江大河防洪治理工程、海防堤治理工程、堤防维修养护等5项工程,落实投资3.44亿元。“十四五”期间,我市规划投资32.07亿元,力求在大江大河、中小河流治理建设上取得明显成效。2023年度,争取资金8466万元,围绕防洪达标组织实施东沙河、西沙河、黑鱼沟河等6条中小河流治理,治理总河长49.65公里。

强化河湖生态非工程措施,紧紧围绕“封得住、管得好、不倒退、不反弹”的生态封育目标,持续巩固绕阳河、凌河流域16.86万亩封育成果。分解下达封育管护资金24万元,全市加大对偷种、抢种、放牧等破坏河道破坏封育行为的打击力度,进一步保护美丽河湖、幸福河湖,推进锦州市河湖水生态绿色高质量发展。

持续开展以绕阳河、西沙河、黑鱼沟河等河流为重点的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清理整治、河湖岸线利用建设项目和特定活动清理整治专项行动,依法依规清理整治影响河道行洪通畅、威胁行洪安全的突出问题,坚决守住防洪安全底线。推进遗留问题清理整治,建立河道管理长效机制,加强对河道巡查管护和涉河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侵占河道问题,确保河道行洪安全。

深入推进河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在全市范围内持续开展河库“清四乱”和垃圾清理专项行动,做好日常巡查和宣传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河道垃圾问题,持续改善河库生态和面貌。

四是在在水土流失治理上取得新突破。持续推进水土保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提质增效,全面完成我市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全口径指标任务和水土保持率目标值,2023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19万亩,2024和2025年计划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3.35万亩。到2025年,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更加完善,管理效能进一步提升,人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持续改善,水土保持率达到73%。到2035年,系统完备、协同高效的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全面形成,人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控制,重点地区水土流失得到全面治理,全国水土保持率达到75%,锦州预计突破到81%以上,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显著增强,使我市成为山清水秀乡美的锦绣之州。

五是在强化水资源管理上取得新突破。坚持节水优先,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实现用水方式由粗放低效向节约集约的根本转变,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作为最大的刚性约束”重要讲话精神,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活动为契机,深入宣传“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综合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践行“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总基调,落实国家节水行动方案,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引领社会形成珍惜水、节约水和爱护水的良好风尚。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型器具,开展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节水机构建设,落实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工作和高校节水工作。实行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暂停水资源超载地区新增取水许可,严格限制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发展规模、高耗水项目建设。全面实行取用水计划管理、精准计量,对全市规模以上取水口全面实施动态监管,完善取水许可制度,全面配置区域行业用水。进一步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逐步实现重点区域地下水采补平衡,严厉打击非法取用地下水行为,防止破坏地下水生态。

同志们,朋友们,贯彻落实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我们将持续在学懂弄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丰富内涵上下功夫,不断提升绿水青山“颜值”和“价值”,用生态之美引领发展之变,推进锦州地区水生态文明不断向前发展,为锦州全面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水利支撑。

我就报告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祖凤坤: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必须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

锦州,新中国第一缕曙光升起的地方,在奋进新时代的征程中,这座英雄城市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锦州市委、市政府提出“让绿色成为锦城底色,打造山、海、河、城珠辉玉映的生态宜居城市”的口号。全市林草系统聚焦市委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攻坚行动,部署林草今年工作,咬定目标不放松,为建设美丽锦州作出林草贡献。

2023年,全市将以林长制工作为核心,围绕国土绿化、资源保护管理、维护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森林草原灾害防控等重点任务开展工作。计划完成造林任务15.57万亩,村屯绿化提档升级378个。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26万亩,松材线虫监测普查面积64.13万亩,森林火灾受灾率控制在0.09%以下。

一、深入推进科学绿化,统筹开展生态保护修复

我市将遵循“以水定绿、量水而行,宜乔则乔、宜灌则灌、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宜荒则荒”的工作思路,实行“乔、灌、草相结合,飞、封、造相结合,带、网、片相结合”的造林模式。全年计划完成造林绿化面积15.57万亩,是上一年度的138%。启动实施“辽西北防风治沙”、“重点流域水源涵养林”、“主要交通干线公路两侧和可视荒山绿化”、“农田防护林网”、“乡村绿化”和“义务植树”六项重点工程建设,实行全域布局,按山系治理,整区域推进的国土绿化模式,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一)抢抓春时,强力推进生态工程建设

春季以来,全市抢抓春季植树造林的黄金时期,科学规划、周密部署、靠实责任、细化措施,对标年度任务,制定年度造林绿化工作方案,以义务植树活动作为造林绿化工作的发令枪,在全市上下掀起了绿化工作热潮,全市45万人次参与义务植树活动,累计植树302万余株。截至目前,全市已完成年度造林面积5.049万亩,完成年度任务的43%。

(二)节俭务实,凸显锦州特色

造林过程中,坚持数量和质量并重,结合土壤特征,树种选择以杨、柳、榆、槐、松等“本土树种、乡土树种”为主,节俭务实开展造林绿化工作。在乡村绿化方面,选择以苹果、李子、山楂等经济树种和国槐、柳树等风景树为主,不断利用林木叶片蒸腾作用增加空气湿度,为老百姓净化空气,通过果树经济树种增加农民收入。在飞播造林方面,按照适地、适树、适播的原则,采用针阔混播的方式实施飞播作业。树种选择以臭椿、刺槐、油松和侧柏等乡土树种为主,确保“播一片,活一片,绿一片”。

(三)强化管理,力保造林成果

2023年,全市将大力实施全面封禁保护,计划完成封山育林面积11.6万亩,将近三年实施的人工造林、人工更新及乡村绿化成果纳入到封禁保护中,成立幼林管理巡逻队,对毁坏幼树、偷盗树木、乱砍滥伐等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做到山有人巡、树有人护、村有人管、责有人担,实现管护责任全覆盖、无死角,确保新植林能栽活、能保住、可成林。

二、实施生态修复项目,打造美丽锦州

实施百股河滨河旅游路绿化工程。东起二通道百股河漫水桥西岸,西至县道锦麻线帽山北桥。路全长14公里,通过多重景观的营造、场地微地形的塑造、景观色彩的把控以及最优的驾驶体验四大策略,打造锦州最美的滨河风景线。

实施天鹅湖湿地公园项目。天鹅湖湿地公园将作为城市湿地系统地重要组成部分,建设成为一座集生态风景、休闲游憩、野生动物保护和科普教育等功能一体的城市湿地公园。

开展锦州市鹭岭周边绿化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凌海市翠岩镇廖屯鹭岭,分别开展观赏区绿化、荒山绿化和道路两侧绿化。通过鹭岭周边绿化,进一步改善栖息地生态环境,并在满足游客观赏的同时,减少对鸟类栖息的影响。

三、全面加强林草资源保护,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

(一)树牢底线思维,夯实防火责任

健全“市、县、乡、村+护林员”五级森林草原防火网格化责任体系,层层压实防火责任,切实做到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全面覆盖,群防群治、职责到人,进一步织密全市森林防火“防护网”。突出做好重点林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各类保护地防火工作,持续开展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常态化抓好排查整治。按照森林草原火灾隐患排查清单,细化督查内容,强化对重要设施、重点地段的隐患排查和重点人群的监管。全面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力度,防火关键期对高火险地区采取超常规措施,加大巡查巡护密度,设卡检查,实行“上山登记、下山销号”制度,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用火行为,主动防范化解风险,切实减少人为火灾发生。

(二)强化监测预警,有效防治林业有害生物

开展美国白蛾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防治面积26万亩,从4月中旬开始至10月中旬,组织开展防治工作,主要以人工剪网、释放周氏啮小蜂和无公害药剂防治为主,紧盯美国白蛾防控重点区域、重点部位,积极开展日常监测及网格化监测巡查。开展松材线虫疫情防控普查工作。监测普查面积64.13万亩。充分发挥测报员作用,把责任落实到山头、地块和人员,做到监测普查无盲区,狠抓疫木运输,持续保持全市松材线虫病“零”出现。

(三)强力推动严格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依托林长制全面推进实施,加强森林草原资源监测监管,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不断完善森林草原资源“一张图”“一套数”动态监测体系,2023年建立林长制智慧信息系统平台,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的能力,实现林长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精准化。推进森林督查“清零行动”工作常态化,2023年锦州市争取结案销号率争取达到100%。

市林业和草原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为美丽锦州建设贡献力量。

记者: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按照省政府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计划部署和市政府领导的要求,请问马斌局长,市自然资源局作为牵头部门,在统筹推进我市的废弃矿山复绿方面作了工作?

锦州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马斌:

按照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全省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计划的相关要求和市政府的部署,成立了以姚国民常务副市长为组长的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印发了《锦州市废弃矿山复绿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方案》,明确了各县(市)区的年度治理任务,完成时限及保障措施。我市未治理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面积33872亩,其中:2023年度计划完成治理面积7743亩、2024年度10926亩、2025年度15203亩,力争到2025年,全部完成废弃矿山复绿目标任务。

一、落实主体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是废弃矿山复绿行动的责任主体,依据历史遗留图斑核查结果进行任务分解,形成年度治理台账,对公告政府为治理责任主体的,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2023年争取省补助资金1274万元;对公告矿山企业为治理责任主体的图斑,无争议的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治理,对有争议的,属地政府抓紧协调解决,如短时间内不能达成一致,由政府先行治理,后追究相关企业的治理责任,力争到 2025 年,完成全市废弃矿山复绿任务。

二、分类统筹推进矿山复绿

结合我市实际,通过生态重建、辅助再生、转型利用、自然恢复等方式,实行一体化保护,系统修复。按照清单化管理、项目化落实、工程化推进的要求,统筹推进我市废弃矿山复绿工作。目前,已完成2023年度春季复绿面积1359亩,超额完成春季复绿任务(1267亩),秋季复绿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和矿山企业为治理责任主体的废弃矿山正在积极推进,预计11月15日前完成。

三、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积极探索生态保护修复模式

坚持“两条腿走路”,在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坚持多措并举,拓展经费渠道,弥补资金不足,特别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意见》(国办发〔2021〕40号)精神,用好国家出台的矿山生态修复支持政策,加强矿山复绿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的衔接,统筹运用自然资源、财政、林草、生态环境等相关激励政策,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前提下,按照利用方向合理确定生态修复方案,持续探索“生态治理+产业导入”的治理模式,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

记者:刚才听到领导介绍了生态环境监督执法实行正面清单管理,想请问正面清单适用于哪类企业,如何才能纳入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纳入后是否为永久纳入呢?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董士延: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贯彻落实辽宁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部署要求,适应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代化建设需要,转变监管理念,优化执法方式,推动差异化执法监管,提高精准执法监管水平,充分发挥守法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制定了《锦州市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

正面清单适用于我市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简化管理、登记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及重大工程项目。涉及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危险废物(含医废)集中处置、污水集中处理、影响群众切身利益等环境风险较大的企事业单位,原则上不纳入正面清单。市生态环境局各分局也相应地建立本辖区正面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审核、确定、调整,经市生态环境统筹后统一进行公示及备案,每年年中和年末进行两次动态更新,集中发布纳入我市正面清单管理的企事业名单。对纳入正面清单满3年的企事业单位,可以直接纳入下一轮正面清单。正面清单有效期为3年,在正式发布、调整之前,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纳入正面清单的企事业单位,生态环境部门要恪守非必要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和大幅减少执法检查次数的执法原则,可以通过核查生态环境管理数据、自行监测数据或者采用视频监控、用能监控、无人机、走航车、遥测遥感、大数据分析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实施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真正做到无事不扰,通过激励企业自觉守法受益,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记者:刚刚市住建局在发布中提到,今年市主城区将推进口袋公园的项目建设,请市住建局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彪:

市住建局始终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一理念贯穿城市建设全过程,以城市生态环境优化为前提,以基础设施绿化改造为重要环节,扎实推进资源环境、经济社会、居民生活协调发展。城市口袋公园和街角绿地,对于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品质,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当前,我市现有活动场地少、公园绿化少等问题愈发突出,无法充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和体育锻炼需求。为认真回应群众呼声,结合我市“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工作要求,市住建局今年计划利用城市角落用地,建设10个城市口袋公园和街角绿地,从而解决群众身边公园绿化活动场地不足的问题。

目前,我市口袋公园建设进展较快,3个口袋公园已经建成,分别是:城市之光南侧、南京华府北侧、西大桥西引桥北侧的口袋公园和街角绿地。近期比较受到群众关注的八一公园改造,也是城市口袋公园建设的一部分,已于4月正式开工,正在对北园(解放路至南京路段)开展维修升级改造施工,目前北园的地上构筑物、浇灌管道建设、廊架粉刷、人行路和广场基础已基本完成,绿化种植完成70%、拆除工程完成80%。此外,东湖大桥北侧绿地5月初已开工,预计7月完工;锦绣东方小区东墙外口袋公园、停车场项目前期初步设计和场地平整已完成,将在设计方案确定后,完成项目招投标相关手续,预计年底前完工。

年内我们计划开展的口袋公园还有:中央北街带状绿带、南广路云飞南街交叉口东南角口袋公园、北宁路与中央北街口袋公园等7个。下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程管理和质量监督,合理安排施工计划,确保我市口袋公园工程顺利完工,为锦城增添更多绿色,为百姓休闲活动增添更多场所。

回答完毕。谢谢!

记者:请问市水利局吴少玉副局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在全面推行河长制方面,市水利局采取了哪些措施?

锦州市水利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少玉:

我市河长制工作在5年多的探索实践中,建立了由各级党政一把手担任双总河长,亲自抓部署、抓推进、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健全制度保障、完善管理机制,明确履职方式,强化监督考核,推动各级河长履职尽责。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抓好重点工作。党委、政府一把手作为双总河长连续五年签发《总河长令》、与各县区党委政府总河长和市直责任部门负责人签订《河长制工作任务书》,部署河长制年度重点工作,推动重点、难点工作落实,确保河长制工作见实效。

二是强化河长巡河,发现解决问题。将240条流域面积1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24座水库全部纳入河长制管理范畴。规范设立市、县、乡、村四级河长1861人,建立河长动态调整及责任递补机制,压实了河长的责任。建立“河长+河湖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统筹协调解决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重大治理保护问题。2018年以来,各级河长巡河21万余人次,巡查在河库“最前哨”,守护到河库“最后一公里”。实现了习近平总书记“每条河流要有河长了”的号召。

三是突出重点流域整治,确保防洪安全。通过全面推行河长制,加大河库系统治理、水源地的治理保护,水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巩固大小凌河、绕阳河17.3万亩封育成果,形成全线贯通的绿色生态长廊,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全市累计清理整治河库“四乱”等问题558个,为近年来我市实现“不死人、少伤人、低损失”防洪工作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2021年,锦州市水利局被国家水利部评为水旱灾害防御先进单位。

四是加强奖励考核,用好“指挥棒”。将河长制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落实有关重大政策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区督查激励、“大禹杯”竞赛考评,探索建立了“四位一体”考评体系,发挥好考评激励的指挥棒作用,充分调动地方党委政府、河长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五是加强河长培训,提升履职效能。将河长制培训纳入每年的培训计划进行定期培训,并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加强宣传,强化河长履职意识,解读河长年度重点任务、重点法律法规及工作细则,提升河长履职效能。

记者:刚刚市林草局提到了,在大规模植树造林中,我们提出了六项重点工程。能给我们具体介绍一下这六项工程吗?

锦州市林业和草原局党组书记、局长 祖凤坤:

感谢媒体对林草工作的关注,我介绍下有关情。(1)防风固沙工程主要在义县东北丘陵地区和黑山东南部平原地区实施,通过栽植一些耐干旱的树种,改善沙化土地,控制和固定流沙,逐步减少和削弱风沙天气给我市带来的影响;(2)重点流域水源涵养林工程主要在大凌河、小凌河、绕阳河等重点流域开展的造林工程,目的是控制河流源头水土流失,具有防止土壤侵蚀、净化水质的功能;(3)主要交通干线公路两侧和可视荒山绿化工程主要是改善交通沿线整体绿化面貌,让交通干线沿线绿化林干净、整洁、有序,起到美化、绿化的作用;(4)乡村绿化工程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重要内容,那么,通过开展乡村绿化工作,来不断改善提升村容村貌;(5)农田防护林网工程是对原有缺株断带的农田防护林网进行修复,主要是对农业生产起到减灾、稳产的作用。(6)全民义务植树工程是适龄公民依法应当履行的植树义务劳动,通过义务植树活动,目的是营造全民植绿护绿爱绿的浓厚氛围。

具体工作我们已于4月初开始组织实施,计划在8月底前全面完成,在树种选择上,结合树种生长特点,选择不娇贵、绿期长的杨树、柳树、国槐等乡土树种、本地树种为主。同时,提倡混交林,提高成活率,预防病虫害。总之,通过六项重点工程的实施建设,逐步实现荒山、水域、城市、乡村等重点区域绿化水平全面提升,生态状况明显改善。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