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建筑业施工企业: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文件要求,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企业可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换领相应专业资质证书。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实际,按照文件要求做好本企业的资质证书换领工作。
联系电话:0416-3886258
联系邮箱:jwjjjc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此件主动公开)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