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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8年锦州市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推广任务指标的通知

2018/05/13 8.7k 阅读 408 点赞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锦住建委发〔2018〕186号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下达2018年锦州市可再生能源

技术建筑应用推广任务指标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推广任务指标的通知》(辽住建科〔2018〕8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的大力推广,确保任务指标的有效完成,现将我市2018年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推广任务指标分解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地源热泵技术建筑应用任务已列入省政府对我市政府的考核内容,请各县(市)区住建局拿出具体推广措施,明确责任落实,确保推广年度任务指标的完成。

二、做好监管工作。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进行跟踪,对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强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要及时上报和妥善处理。

三、实行月统计报告制度。请各县(市)区住建局指定专人负责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太阳能、地源热泵技术)每月实际完成情况进行统计上报,上报时间节点为每月27日前。负责统计上报人员要认真做好填报工作,填报情况要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

联系人:建筑节能与科学技术处 张晓亮

联系电话:3880949

邮 箱:kjc0949@126.com

附件:

1.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18年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推广任务指标的通知》

2.锦州市2018年可再生能源技术建筑应用推广任务分解表

(附件请到题目下方蓝色字体“点击下载”此文件)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5月3日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3日印发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