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在住房交付使用时向用户提供户内设计“五张图”的实施细则
各区、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居住质量,加强住房安全管理,满足用户日常使用维护或再次装修时对住房结构和相关设备、设施、管线的了解需求,根据《关于印发〈商品住宅实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的规定〉的通知》(建房〔1998〕102号)及《关于建设单位在住房交付使用时向用户提供户内设计“五张图”的通知》(辽住建〔2017〕138号),建设单位在住房交付使用时向用户提供的《住宅使用说明书》中应包括户内设计“五张图”(以下简称“五张图”)内容。
一、本实施细则所称住房,包括住宅、别墅、宿舍、商住、公寓等居住类建筑,既包括“清水房”,也包括“全装修房”。
二、本实施细则所称“五张图”,包括本套住房的建筑平面图、建筑结构示意图、给水排水示意图、电气示意图、采暖通风示意图。示意图的内容应包括户内结构布置、设备设施位置、管道管线走向、主要技术指标、使用及维护要求等。
三、“五张图”是对《住宅使用说明书》内容的深化,由建设单位在住房交付使用时,做为交付文件之一提供给用户。建设单位不提供“五张图”或“五张图”与住房实际建设情况不一致的,用户可以不接受该住房的交付。有条件的建设单位可以同时向用户提供电子版“五张图”。
四、“五张图”内容应与住房实际建设情况一致,与工程竣工图纸一致。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应严格按照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进行监督。
五、住房再次装修时,如对“五张图”涉及内容进行改动,装修单位或个人应在工程完工后向用户提供新的“五张图”。
六、住房再次交易时,原房主应将“五张图”一并移交给购房人。
七、“五张图”总体要求:
1.图幅不小于A4,比例尺不小于1:100,应附必要的图例;
2.图纸尺寸线不少于两道,且标示深度能够满足门窗洞口、设备设施、管路管线位置的定位要求,如在地面、墙体、顶棚内敷设应注明深度、标高及其变化;
3.图签应包括示意图名称、本户编号、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名称等;
4.应有简要的设计说明和使用维护要求等。
八、“五张图”分专业要求:
1.建筑平面图:应为双线图,并标示门窗洞口的位置、尺寸、标高及高差变化,墙体保温及室内防水等的做法、位置等;
2.建筑结构示意图:包括结构布置平面图,并标示梁、板、柱、墙的结构形式、材料、是否承重,位置及定位尺寸等;
3.给水排水示意图:包括生活给水(冷水和热水)、生活排水平面图,并标示给排水设备设施和管道的位置、走向、定位尺寸,管材及连接方式、管道管径及敷设方式,阀门型号及压力等级,卫生洁具、热水器、净水器等设备的性能参数等;
4.电气示意图:包括电气(强电和弱电)平面图,并标示电气设备设施(家居配电箱、家居配线箱、灯具、开关、插座及预留面板、接线盒、对讲及监控报警装置等)的安装位置、定位尺寸、防护等级,线路走向、导线及保护管的规格和敷设方式,家居配电箱、插座允许使用家电设备的最大功率等;
5.采暖通风示意图:包括采暖(采用地热系统的应绘制盘管图)、厨房及卫生间通风、空调的平面图,并标示控制阀、散热器、分水器、风机盘管、烟道风道等设备设施的安装位置及性能参数,管道管线的材料、管径、走向及定位尺寸等。
九、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自2018年5月1日起交付使用的住房。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