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锦住建委发〔2018〕24号
锦州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
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委属各单位、机关有关处室: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住建委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3月21日
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
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方案》(锦委办发[2018]6号)文件精神, 推动社会治理重心向基层下移,实现传统社会管理向现代社会治理转变,加快建立管理网格化、治理现代化、服务便利化的基层治理体系,促进平安锦州建设向纵深发展,结合我委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紧围绕我国现阶段社会主要矛盾的发展规律,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按照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的新要求,着眼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牢牢把握社会治理核心是人、重心在城乡社区、关键是体制创新的要求,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服务为根本、平安为目标的总体思路,进一步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切实解决社会治理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推动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管理水平全面提升,为锦州振兴发展、加快辽西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发挥各级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构建服务发展、改革、民生、群众和党员的服务型党组织,把党的建设贯穿于基层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确保基层社会治理的正确方向。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推动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方式由“围着领导转”转变为“围着群众转”,注重为基层群众提供公平、可及的服务,提高公共服务水平,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三是坚持社会参与。尊重基层首创精神,扩大社会力量参与渠道,激发基层组织及各类社会力量有序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号召各级党员干部踊跃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发动社会力量参与群防群治工作。
三、工作目标
建设工作设施达标、资源有效整合、运行集中统一、制度机制完善、日常管理规范的综治中心,并重点形成以住建委中心为龙头、各单位中心为纽带、基层中心为基础的网格化体系,为开展工作更扎实、维护基层平安更有利奠定坚实基础。
四、工作任务
(一)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推进各级综治中心建设。建立名称标识统一、体系层级清晰、功能定位明确、运行机制规范、人员力量充实的综治中心,形成集社会治理、矛盾纠纷化解、维护社会稳定于一体的综治工作平台。委综治中心主任由党委书记、主任赵志强兼任,班子其他成员兼任综治中心副主任,成员由各单位一把手及委机关各处处长组成,日常管理工作由住建委党群工作处、办公室、安全处、法规处牵头负责,进一步加强各类制度、文件、工作台帐等基础资料的保存和整理。
(二)进一步完善网格化服务管理。一是建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设立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明确工作职能,建立完善制度机制,配齐配强人员力量,实行“综治中心+网格化管理”一体化运作模式。在同级党组织领导下,组织、统战、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等部门力量,共同参与网格化服务管理。二是加强网格员队伍建设。网格员可由各级分管综治的领导或其他人员担任。建立完善网格管理员工作职责、学习培训。
(三)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切实抓好综合治理工作。按照《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责任书》和《锦州市健全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实施细则》的要求,结合我委实际,建立健全完善的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积极采取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追究谁”的原则,层层落实平安工作的各项责任制度,对所属重点岗位、要害部门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做好防范和控制工作,建立预防机制,对易发的各类群体性事件实行有效遏制,对发生的问题要及时、有力和正确处理。
五、工作步骤
(一)组织阶段(2018年3月底前)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的实施方案》,委属各单位按照住建委的总体要求,进行动员部署,层层落实责任。
(二)推进落实阶段(2018年4月-2019年6月底)按照“示范先行、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原则,有计划、按步骤地推进。
2018年6月底前,各单位成立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
2019年6月底前,全部完成规范的综治中心(工作站)、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覆盖。
(三)检查验收阶段(2019年7月-12月)各级综治中心、网格化服务管理中心全面形成,整体效能作用发挥明显,各项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轨道,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全面提升。住建委将对各单位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和单位要把加强综治基层基础建设暨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为一项基础建设、民生建设,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中,加强统一领导,建立健全协调和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基层突出问题。各单位要积极协调,确保这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在党组织统一领导下,发挥牵头作用,明确部门职责任务,切实履行社会治理和综治基层基础建设主体责任,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形成齐抓共管合力,确保社会治理和基层基础建设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落到实处,为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创造良好环境。
(二)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思想引导,坚持不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为准则,打牢社会治理的共同价值基础。加强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报道基层社会治理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创新经验,提高基层干部的社会认同度,增强基层干部的职业荣誉感和工作责任心,调动社会各方和广大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努力形成全社会重视、关心、支持基层社会治理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责任监督。把社会治理和综治基层建设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根据形势任务的发展变化,不断探索创新、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措施落实,逐步形成职责明确、奖惩分明、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抓住“关键少数”,着力强化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担当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