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靖:
2024 年,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的决策和部署,按照市委书记刘克武书记提出 “要坚定信心,拿出英雄城市的骨气、底气和血气,打一场务必全胜的生态环境保护攻坚之战;要真抓实干,彻底整改生态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打好打赢三年行动攻坚之年攻坚之战护航加力;要坚持标准,不惜一切代价严格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的标准进行整改,确保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不出现任何问题”的工作要求,市长王心宇召开专题会议,科学化、系统化,全链条、全覆盖研究生态环境工作,对标《辽宁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辽宁省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要求,明确目标体系,梳理存在问题,制定工作措施,调整、充实、完善了《锦州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 2024 年行动计划》。
总体思路是:实现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一个总体目标;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完成四项重点工作任务;开展十大专项执法行动;推进六个常态长效机制考核;建立推进问题整改五个一批工作机制。坚持治山、治水、治城一体推进,全面推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不断提升我市生态环境质量,助力打好打赢新时代“辽沈战役”锦州攻坚战。
下面分别作以介绍:
总体目标:2024年全市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更加完善,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比例达到国家、省指标考核要求,城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下降到35微克/立方米以下,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国考河流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不低于77.8%,无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达到省政府考核标准,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城市黑臭水体基本消除,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
三大保卫战:一是深入打赢蓝天保卫战。制定下发《锦州市大气环境二、三季度提升方案》,不断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强化工业源治理,提升环境绩效水平;强化燃煤源治理,实施清洁取暖攻坚行动;强化扬尘源治理,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实施网格化禁烧管理;强化移动源治理,实施柴油货车清洁化行动。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打好辽河流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巩固入河排污口整治成效,实施工业园区污水整治行动,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行动,加大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力度,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实施入海排污口整治行动,实施海水养殖环境整治行动,实施海洋生态保护修复行动。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深入开展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深入推进农用地安全利用,严格开展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强化地下水污染协同防治,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行动,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与利用行动,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行动,实施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实施农膜回收利用行动。
四项重点工作任务:一是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完成2023年整改剩余4项任务验收工作,完成2025年5项整改任务的2024年6项节点任务,确保按期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开展前两轮督察整改任务和重点信访案件“回头看”。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排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二是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统筹协调完善“双碳”政策体系,推动构建绿色低碳能源体系,强化能耗双控管理,积极推动循环利用,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持续推动工业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强化资源综合利用,继续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继续推进运输工具装备低碳转型,加快绿色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是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严控环境安全风险,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治理,强化生态保护监督管理,加大生态保护修复力度。四是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建立完善生态保护红线监测机制。
“十大专项执法”行动:开展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海洋环境整治、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重点涉气行业问题、危废固废环境风险、违法违规占用耕地、海洋资源领域违法违规、矿产资源领域违法违规、河道采砂及取用水资源问题、生态环境领域破坏森林资源等十大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六个常态长效机制”考核:开展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运行、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河道垃圾清理管护、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六个常态长效管理机制考核,对各县(市)区进行考评,确保生态环境重点领域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五个一批”工作机制。建立工作调度机制,强力推进“五个一批”,即推进整改一批、提示警告一批、挂牌督办一批、建议调整一批、移交处理一批,确保整改取得良好成效。
各位记者朋友们,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意义重大,使命光荣。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严要求,扎实有效解决生态环境领域存在的问题,为实现全面振兴新突破厚植生态底色,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锦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闻成:
2023年,锦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锦州考察以及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以高质量建成辽西中心城市为目标,努力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坚持科学治污、精准治污、依法治污,扎实推进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环境质量总体上持续改善。
一、大气环境
2014年实行空气质量新标准以来,我市大气环境质量总体上呈现改善趋势,2023年监测指标年平均浓度同比除二氧化硫和一氧化碳外均有所上升,出现重污染天气3天,重污染天气比例为0.8%。
空气质量状况
2023年,全年监测365天,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的天数为291天(扣除沙尘天数后,下同),同比减少19天,空气质量优良达标率79.7%,同比下降5.2个百分点。其中达到一级优的天数为95天,同比减少28天;AQI指数最高日为220,最低日为22。全年超标天数共74天,超标率20.3%,其中三级轻度污染55天;四级中度污染16天;五级重度污染3天。
锦州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4.31。从首要污染物分布来看,在空气质量超标的74天中,首要污染物41天为细颗粒物(PM2.5);4天为可吸入颗粒物(PM10);29天为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值(O3-8H)。
二、水环境
全市地表水水质状况良好,主要监测指标年均浓度有所降低,消灭了劣Ⅴ类水体。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地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源水质标准。
地表水水质状况
我市主要地表水为大凌河和小凌河,地表水的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
大凌河锦州境内全河段水质状况为优。3个监测断面分别为王家沟、张家堡和西八千,全河段符合Ⅱ类标准。小凌河锦州境内全河段水质状况为良好。4个监测断面分别为河夹信子、女儿河入河口、灌渠首和西树林,全河段符合Ⅲ类标准。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锦凌水库为市级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指标63项(7月份开展一次全分析),总氮不参与评价,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的Ⅲ类标准。
博字、绥丰、大凌河和华润水源地为市级地下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每月监测一次,监测指标39项(7月份开展一次全分析),结果优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的Ⅲ类标准,水质状况良好。
近岸海域水质状况
我市近岸海域按照春、夏、秋三季监测,按照《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二类标准评价。2023年锦州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面积占比为15.3%,同比上升了1.6%。
海滨浴场水质状况
孙家湾浴场属于天然海滨浴场,7、8、9三个月份每周监测两次,共监测26次。按照《海水浴场监测与评价指南》(HY/T 0276-2019)对海水浴场水质进行评价,水质良26次,优良率为100%。
三、声环境
声环境质量监测包括功能区噪声、道路交通噪声和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总体声环境质量较好。
功能区噪声年均值昼间为55分贝,同比下降1分贝,总点次达标率为100%;夜间为47分贝,同比下降2分贝,总点次达标率为80%。
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6.1分贝,为一级(好)水平,同比下降4.4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9.4分贝,为二级(较好)水平。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年均值为51.0分贝(二级、较好),同比下降2.4分贝。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年均值为44.3分贝(二级、较好)。
四、环境生态
2022年~2023年,全市生态质量保持基本稳定。2022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为58.12,其中,义县、凌海市和北镇市生态质量为二类,锦州市区和黑山县生态质量为三类;2023年,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QI)为57.81,其中,义县、凌海市和北镇市生态质量为二类,锦州市区和黑山县生态质量为三类。
记者:王局长您好。大气质量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请您谈一谈我市在大气治理方面重点抓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下一步有何打算?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王靖:
感谢您的提问。近年来,市生态委以实施蓝天工程为抓手,推动城市空气质量改善。主要采取了以下几项措施:一是华润、大唐和石化、铁合金、二热电全部实现超低排放。二是供暖锅炉“上大压小”整合城市分散型供暖锅炉房43个,拆除燃煤锅炉67台;三是划定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完成2.4万户生物质环保炉具替代。四是绕城公路开通,解决了每天约1500辆柴油货车穿城而过的问题。五是积极应对污染天气,开展城市精细化管控,最大限度减少排放。六是春节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市和阜新市未发生重污染超标天气。同时,我们聚焦大气环境治理的难点和堵点,加大对工业、散煤、生活、扬尘、移动污染源的管控力度,空气质量变化呈现总体向好的态势。2021至2022年pm2.5浓度累计下降10微克。今年前5个月,我市pm2.5平均浓度为41.3微克/立方米,全省排名第7位,改善排名第2位;优良天数比率为82.9%,全省排名第7位,改善排名第3位,未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
下一步,要按照“治企、压煤、控车、抑尘、禁烧”思路,严格工业企业监管,全面提升环境绩效水平。督促石化今年底完成退C进B工作。淘汰建成区35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动全市供暖企业65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开展超低排放改造。完成清洁取暖改造项目二期建设。推动开发区粮贸企业扬尘治理。加大柴油货车路检路查力度。实行国控站“点位长”负责制,全面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加大对大气污染源监管及查处力度。提倡文明祭祀。严禁焚烧垃圾、树叶、塑料等物质。农作物生产地区严禁焚烧秸秆。通过这些措施,让我们锦城的天更蓝,百姓呼吸更加清新的空气。
谢谢。
记者:闻局长您好。刚才从环境质量公报中了解到去年我市水环境质量改善较为明显,请您介绍一下我市目前水质现状,并谈一谈今年我市在水环境治理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闻成:感谢您对环境质量的关注。我市境内有大凌河、小凌河、绕阳河3条较大水系,干流及一级、二级支流147条,流域面积100平方千米以上49条,河流总长1729千米。境内有9个河流断面纳入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水质类别按月考核,实行采测分离。我市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今年1至4月,我市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100%(省考核指标为77.8%),无劣Ⅴ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合格率达到100%,碧水保卫战取得重要进展。
今年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项重点工作。一是开展河流水质加密监测。按照“谁的管段谁负责、谁的污染谁治理”的原则,在3大水系设置81个监测点位开展加密监测,研判分析、厘清责任、精准溯源、提早预防、强化监管、提升水质。二是规范整治入河排污口。按照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完成入河排污口关联源登记4482个,整治入河排污口399个,有效提升了入河排河口规范化建设水平。三是加强城镇排污管网建设。协调市住建部门对市政排水管网进行排查,对管网错接、破损、堵塞等问题及时整治;实施城区排水管网改造等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开展排水管网建设,确保管网排污达标。四是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常态化巡护,尤其对一级保护区和人员活动频繁的区域,及时修补破损围网,打击威慑破坏行为。开展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对存在非法农业种植、畜禽养殖、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防止污染物进入河流影响水质。五是积极推进水质治理提升项目。近年来,我市成功包装了锦凌水库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女儿河水质提升项目、小凌河生态修复等项目,已进入国家项目库。通过实施以上措施,我们的母亲河更加清澈,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谢谢。
记者:闻局长您好。马上进入夏季了,百姓非常关注我市海域水质状况,特别是海滨浴场水质,请您介绍一下相关情况。
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闻成:感谢您对海洋生态环境的关注。在海洋生态环境治理上,我市坚持以海洋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不断健全陆海统筹、河海联动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体系,深入推进渤海(锦州段)综合治理攻坚,持续推进美丽海湾建设。2023年,按照《锦州市陆海统筹推进海洋环境质量提升实施方案》,全市9个县(市)区开展了陆海统筹协同治理,并开展海洋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和专项执法行动,取得了明显成效,近岸海域水质较2022年改善1.6个百分点,全年海水浴场水质等级均为良以上。今年3月,省生态环境厅通报我市近岸海域水质优良比例为79.1%,得到明显提升,达到省68.6%的考核要求。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生态环境保护行动计划,持续推进陆海统筹协同治理,最大限度降低陆源污染对近岸海域的影响。开展“辽东湾-锦州滨海段”美丽海湾创建工作。深化入海排污口整治,加强海水养殖污染防治和岸滩污染防治,定期开展入海排污口、海水浴场、海洋垃圾监测,逐月开展近岸海域水质预警监测,及时掌握海洋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加强海洋生态环境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海违法活动。开展近岸海域入海污染源解析,科学评估各类污染源对近岸海域的影响,精准施策,科学治理,持续改善我市海洋环境质量,为锦城人民创造一个“水清滩净、鱼鸥翔集、人海和谐”的美丽海湾。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