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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锦州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通知

2016/12/01 2.0w 阅读 423 点赞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锦住建委发〔2016〕313号

关于开展2016年锦州市住建行业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委属及行管相关单位:

为落实2016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加强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学评价各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业绩及相应的安全生产能力,提高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按照省、市文件要求,市住建委决定对全市住建行业进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市住建委成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组长由副主任李杰担任、副组长由质安处处长安克担任、质安处全体人员为考核组成员,负责协调、组织、实施考核具体事项。

二、考核时间

2016年12月5日至2017年1月31日,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和安全生产大检查(锦住建委发〔2016〕305号)同时进行,具体到各单位检查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年初市住建委下达的《2016年锦州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锦住建委发〔2016〕89号)中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锦州市安考办印发的《锦州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标准(部门)》(锦安考办〔2015〕8号)规定中《行业管理职能部门标准》和《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标准》的所有内容。

四、考核方式

1、听取汇报:主要听取各单位负责人汇报完成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总体情况;

2、查阅资料:全面查阅各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等全部内业资料;

3、检查现场:有施工现场的建筑施工企业结合半年目标考核情况和日常监管检查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4、评先奖优:考核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得分等情况对各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并通报考核结果。

五、考核要求

1、各县(市)区住建局要依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目标要求,并参照《行业管理职能部门标准》,对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和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打分表(见附件)。

2、各建筑施工企业要依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目标要求,并参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对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完成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见附件)。

3、委属及行管相关单位也要依据《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目标要求,并参照《企业生产经营单位标准》,对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开展自查自评,形成自查自评报告和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打分表(见附件)。

4、各单位对考核材料和见证材料要进行精心准备,指派专人负责收集和整理,每项工作都要有见证材料,每份见证材料都要反映实际工作。各种见证材料必须分类装订成册,以备考核小组检查考核。

5、各单位登录公共邮箱wawb2896131@163.com,密码2896131,下载目标管理考核通知、考核标准及其附件等,注意区分行业管理职能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并分别对应各自考核标准和要求逐条逐项做好迎接考核准备。

联 系 人:孙义明

联系电话:2896131

电子邮箱:jzjwaqc2896131@163.com

附件:(公用邮箱下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附件包)

1、2016年锦州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安全生产工作自评打分表;

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表;

4、锦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标准(行业管理职

能部门);

5、锦州市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标准(企业生产经

营单位)。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2月2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