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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2016/11/27 8.8k 阅读 152 点赞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锦住建委发〔2016〕305号

关于深入开展全市住建行业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建筑施工企业、委属及行管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国家、省、市各级领导就江西丰城电厂事故的批示精神和我市安委会《关于印发锦州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锦安委〔2016〕20号)及市委王明玉书记11月10日批示“加大生产过程中安全监管”的精神,特制定深入开展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并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6年11月25日

深入开展全市住建行业安全生产

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结合住建行业特点,深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安全保障措施,有效防范和减少各类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领导组织

锦州市住建委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赵志强主任任组长,李杰副主任任副组长,组员由质安处、安全站等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在质安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质安处安克处长担任。

三、职责分工

1、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拟将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年终目标考核工作有机结合,开展检查和考核;

2、委属安全站主要负责对全市冬期建筑施工现场开展全面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四个清单”报质安处汇总;

3、各县(市)区住建局、委属及行管各相关单位要统筹兼顾好大检查和目标考核工作,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面开展好督促检查和自检自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四个清单”报质安处汇总;

4、锦州市燃气行业协会,主要配合委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全市城镇燃气开展全面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四个清单”报质安处汇总;

5、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重点修订完善应急预案,配备配齐应急物资,适时开展应急演练,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常识宣传培训,提升应急保障能力。

四、排查范围重点

建筑施工企业冬季施工现场重点检查建设项目各方主体的手续是否齐全有效,责任是否明确,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以包代管、抢工期等问题;是否有针对性的编制了冬季施工方案,防坍塌、防坠落、防火、防毒、保温和防冻、防滑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深基坑(隧道)开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危险性较大分步分项工程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交底、检查及落实情况。市政设施、供热锅炉房、压力容器、供热管网;园林、北普陀山景区防火、防踩踏、防滑坡、游乐设施、机械安全;城镇燃气行业充装、经营、运输、生产、储存、报废、储罐、调压站、压力容器、老旧管网、占压管线、防静电;施工现场和各单位消防安全等。

五、时间安排

从2016年11月7日至2017年1月20日,分三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阶段(2016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各单位要按照本次大检查的总体要求,进行专题动员部署,并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2.全面排查阶段(2016年11月14日至12月30日)

各单位首先要全面开展自检自查,严格按照 “四个清单”要求落实检查,形成痕迹化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台帐,坚持即查即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问题,坚持跟踪督办,逐项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集中开展整治工作,直至将问题和隐患整改完毕。

3.总结评估阶段(2017年1月1日至1月20日)

各单位要对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制定工作措施,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复查,确保整治工作落实到位,问题和隐患整改到位,事故防范措施执行到位。

六、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清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研究部署,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执行到位。以集中排查整治为契机有效推动本单位各项工作的落实。

2.严格清单管理。各单位要将清单管理工作贯彻于排查整治工作的全过程。严格按照“四个清单”要求,建立完善任务清单,明确排查内容;建立隐患和问题清单,形成隐患台账;建立整改清单,实行领导负责、层级督办制,及时整改隐患和问题;建立复查验收清单,严格履行复查验收手续,确保隐患和问题彻底解决。

3.广泛宣传动员。各单位要广泛动员,发挥舆论监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宣传好的经验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强化信息报送。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要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制定实施方案,存档备查;2016年12月20日前报大检查阶段性小结;2017年1月15日前报送大检查总结报告。(传邮箱即可)

联 系 人:孙义明

联系电话:2896131(传真)

电子邮箱:jzjwaqc2896131@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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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